話說中國早在1993年頒發了對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禁令,不但禁止運輸和攜帶,甚至停產所有有關的中成藥。但日前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嚴格管理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科學研究、資源調查、宣傳教育、治病救人、文物保護、文化交流、執法監管等特殊情況的需要,只要依法申請行政許可,便予以准許。
中國此舉,被世界自然基金會批評是倒退了25年,也有人認為,日後會有人乘機殺害野生犀牛和虎,傷害自然生態,為非法活動提供合法温床,走私,也會造成貪腐和官商勾結。
首先有人質疑,在現代醫學下,有沒有必要繼續去用虎骨和犀牛角入藥,究竟有沒有替代品?
其實在這個世界上,很多藥物都是由單一生物煉製出來的,例如治療瘧疾的青蒿素,是由青蒿提煉出來,直至2011年才發現可由煙草合成,但現時仍然未可以大規模商用生產。
然而,虎骨和犀牛角作為藥用,只能說,沒有它們,效用會大減,例如說,安宮牛黃丸就算在今天的香港,依然是心臟病聖藥,1993年前生產的含有犀角,高效得多,有人高價搶購,但縱是沒有犀角的安宮牛黃丸,照樣有其功效,幾百元一顆,購買者也大有人在。
說到保育問題,新規定是「僅限……人工繁育犀牛和虎獲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純從經濟學去看,保育瀕臨絕種生物的最佳方法,就是把牠們商品化。
我肯定,只要把犀牛和虎商品化之後,很快牠們就和其他的商品化生物一樣,非但不用保育,數量必然過盛了。當然,我們也會見到大量老虎和犀牛像豬牛羊,甚至是雞鴨一般,不人道地密集飼養,看到也覺心酸。
進一步分析,如果有合法買賣的老虎和犀牛,而且價格廉宜,還會有人非法捕取嗎?所以我認為,用人道眼光,去反對中國的做法,大有道理,皆因大型哺乳類野生動物不同於家禽家畜,人們心理上難以接受牠們被密集圈養,但是,如果說是保護瀕危動物的基因,就不科學了。
最後一提,犀牛角和虎骨被解禁了,熊死後取其膽汁,作為藥用,還會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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