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假設我們完全不懂得「崑崙」這個名詞是甚麼意思,或者是,這兩個字是缺了,只用「XY」來代替,最後的一句,應該怎樣去作詮釋呢?
如果按照中文的慣常用法,把「兩崑崙」視為「2崑崙s」(「s」是英文的眾數),這明顯是錯誤的文法。如果我們完全撇開「崑崙」的意思,單單從「去留肝膽兩」去分析,「崑崙」應該是一個形容詞,而不是一個名詞。
簡單點說,這一句詩句在文法上的意思,應該是:無論是去,抑或是留,我的肝膽都是那麼的「崑崙」。換言之,「兩」字的意思,是英文的「both」,這也即是說:無論是去是留,我的肝膽「both are」那麼的「崑崙」。
所以,在這首詩中,「崑崙」應該作為形容詞解,而不是名詞。前人的把它視為名詞,是錯解了。
4. 剛才說了大前題,現在開始逐句解說此詩。
張儉是東漢末年的名士,是西漢開國元勲張耳的後代。他曾經上書彈劾當權的大宦官侯覽貪污腐敗,強奪民產,因而被政府下令通緝,所以他只有逃亡。
《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列傳》說:「儉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門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所其經歷,伏重誅者十數,宗親並皆殄滅,郡縣為之殘破。」後來侯覽被人參奏「專權驕奢」,結果被罷了官,還未審判,已經自殺身亡了。張儉和其他被侯覽迫害的人,也因而得以平反。
「止」有「停下來」的意思,所以「投止」也即是「走進一個可以停下來的地方」,也就是「投宿」的意思。張儉「望門投止」,就是在路上亂走,看見了門,就去投宿,由於他的清名,居然也有大把冒著被牽連的危險,去收留他。然而,不幸的是,招待他的人也有十多個被「重誅」,連親人也被誅殺了,連整個地方也因此而給掃蕩得殘破了,可知他的連累之重。
杜根也是東漢時人,當時太后鄧綏專政,杜根要求還政於皇帝,因而得罪了太后,「太后大怒,收執根等,令盛之以縑囊,於殿上撲殺之。執法者以根知名,私語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之後,目中生蛆,以其死,因得逃竄。」
杜根詐死逃亡後,逃到了湖北省宜城的一個山上當酒保,15年後,鄧太后死了,漢安帝執政,當初為他出頭的杜根,自然要平反了。安帝以為杜根死了,便「詔告天下,錄其子孫。」然後杜根回到京城,安帝封他為「侍御史」。在漢代,御史大夫是三公之一,掌監察,俸祿是二千石,實質掌管行政的是御史中丞,俸祿是一千石,至於侍御史的俸祿則是六百石,相當於某部門的「次長」。
在杜根遭到平反了之後,有人問他:「以前的人遭到迫害,大家都會同情他,你也有不少朋友,何必去當酒保這麼粗賤的工作呢?」(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至此?)杜根的回答是﹕「在民間躲藏,又不是去到無人的地方,一旦遭到發現了,便會禍及親人,所以我是不可以這樣做的。」(周旋民間,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
綜合張儉和杜根的故事,可以得出一個共通點,就是這兩個人逃亡時,一個去找朋友幫忙避難,但連累了他人,另一個則是含受屈辱,寧願詐死,但卻不肯找親友幫忙,以免連累了對方。
很明顯,譚嗣同並沒有效法張儉或是杜根,而是慷慨地坦然就擒就死,「流血……有之,請自嗣同始。」所以,《絕命詩》中頭三句的意思,應該是:張儉望門投止,但連累了他人,杜根不去找人幫忙,但卻要忍受屈辱,而我則不會效法這兩個人的逃亡方式,而是「橫刀向天笑」,意即是不肯逃跑,任由清廷拘捕。
在第三句,「自」的意思,是「卻」,表示「相反」,即是表明興張儉和杜根採用不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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