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筆華棋寫LA的原祖Nobu,大罵其食物差劣,最大驚喜是踫上了Beyonce和她老公Jay-Z。
其實,在全世界的Nobu的食物都未好過,它的賣點,從來就是to see and to be seen。記得十幾年前,我去過三幾次倫敦Nobu,我可認不得外國明星,不過好多models來來往往,本來是賞心悅目的樂事,不過我的樣貌太差,衣飾太土,影衰間餐廳就無謂,反正去都溝不到女,所以還是停去了,不如去St John好過。
至於Nobu的食物,當然是難食的。倫敦我最喜歡的餐廳,始終是St John,不過好像去的人也不多,因為大部分人對於食物的要求,其實並不高,只是要求裝修和拍照而已。
順帶一提,剛死去的Anthony Bourdain生前說,如果有機會吃人生最後一餐,他會選擇在St John,不過現實上,他並沒有這樣做。
以上事件令我想起,日前我朋友J君在家傳七福吹水,他說生平吃過最難吃的餐廳,是泰國曼谷的Gaggan。
我認識不少港女都很喜歡曼谷,尤其是討厭大陸,認為大陸又髒又亂的港女,很多都喜歡泰國、曼谷,原因不明。然而,曼谷我去得不多,只有十次八次,只記得很多很多年前,去Mango Tree(或Lemon Grass,名字忘記了),覺得很好吃。上次去是幾年前,最深刻印象是去Nahm,名氣大,但食物普通。
Gaggan在亞洲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十,不過,這些排名都是由一些不太懂得吃的鬼佬所編寫的,這些鬼佬也不大懂得吃,沒有吃過甚麼好東西,所以也是只看裝修的那一種。其實,編一份50大餐廳表,budget只有幾十萬港元,你說那些編輯記者能吃幾多餐廳,基本上都是亂編一通,居然還有不少香港人buy,這證明了民智未開,有味蕾者少,非常易騙。
J君吃了幾道菜,發信息給另一位食家小洪,小洪馬上回覆,說你還未吃到最難吃的那道菜,就是用舌頭舐的。原來這道菜是是一邊聽著Lick it Up這首歌,一邊用舌頭舐三條汁液,這實在是無嗰樣整嗰樣。J君和小洪均認為是畢生食過最難食的菜色。
我的回答是:「這應該是英國的Fat Duck發明,他們有一道菜,是一邊聽著海浪聲,一邊吃的。」
J君疑問,這間餐廳為甚麼會這樣有名呢?我說,咪因為識嘢的人好少囉。我記得,我在好多年前,已經寫壽司之神小野二郎完全揾笨,現在已經是富豪界的共識了,但咪又係有很多香港的所謂食家,把他捧到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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