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9日

商業決定與撤資 實際有何分別?

《新五代史‧伶官傳》的第一句是「憂勞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放諸在我的身上,可說是對得不能再對了。放假放了幾日,放到心都散了,老竇姓乜都唔知了,以為自己還有很多存稿,但接到編輯來電急催,方知存稿已經用光了,唯有暫時放棄牌局,急急回家趕稿,豈不哀哉!
前天,李嘉誠特邀了一班友好傳媒去飯局,說了不少肺腑之言,其中對於投資者的最大啟示,當然是他對樓市的看法。如果大家相信李先生,還不快快沽樓!除非是﹕1.你認為他看錯市;2.你認為他講大話。不過,作為一個大型地產發展商,講大話唱好就話有,講大話唱衰,似乎是聞所未聞。
我作為李先生的長期粉絲,當然相信,他說的,每一句都是實話,不過,有時候,實話的字裏行間,也需要特別的去揣摩,才能摩出其中的深意來。其中,最堪玩味的,莫過於他說到「和黃」(0013)出售「百佳」,是商業決定。
我當然絕對相信,出售「百佳」是商業決定,因為在香港這個地產霸權的社會,搞超級市場是投資大、回報低的行業,要出售它,絕對是明智之舉,畀我都會咁做,而這個做法,也可以給股東帶來最大的回報。
長和系以後 講商業不講感情?
但是,如果現時出售「百佳」,是商業決定,那麼,以往持有「百佳」,又是不是商業決定呢?又或者是,以後「長和系」視香港的投資,是不是純講商業,不講感情呢?或者不如索性這樣說,如果純從商業去考慮,不講感情,換了我是國際級商人,就不投資香港了,因為以前是由地產霸權去玩晒,現在則全由大陸人去進入,點玩呀!所以,「商業決定」和「撤資」,在這個客觀環境之下,差不多是同義詞了。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919/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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