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大學時,上魏大公博士教的《Current Affairs》(中文課名忘記了),他進入了課室3分鐘,盯著我們,一言不發,然後說一句:「See you next week.」便離開了。
我很奇怪:「我們今天也不是(比起平時)特別吵鬧呀?」
班中成績最佳,後來一級榮譽畢業的同學作出了很中肯的評語:「今天我們的確不算太吵,只是他進入課室之後,我們的聲音一直維持原來,並沒有任何的降低。」
從這事件,我學會了中肯評論的重要性。我寫文章,也從來維持這作風:不管別人怎說,我就是不講立場,只秉中評論。
日前有朋友聚會,講到幾位港獨政治人物的立場,我說:「陳浩天是講明要用武力革命,劉小麗則只是主張港獨,但要用公投自決的方式來完成港獨,因此可以說是和平港獨,香港眾志則是主張公投自決,港獨是其中一個選項。以上三者,有輕重程度的分別,不過,現在他們均改變了立場,把過去否定了,只是並沒有公開聲明和過去切割,而是私下改變了,好像從來就是這樣,因此反對者便拿著他們以前的公開立場,來攻擊現在的他們。」
至於記者馬凱被拒絕工作簽證之事,林鄭月娥已很清楚地申明了國際慣例。基本上,領使館和海關對於接受或拒絕某人的簽證或入境,有著絕對權力。相信很多人都領教過,很多明明不合理的懷疑,被不禮貌對待如搜身,甚至被懷疑賣淫,拒絕簽證或入境,傳媒經常都有報道,而這權力是任意的,是武斷的,離譜的事常有發生,皆因非國民的入境,只是gratitude,而非權利,反而在該人入境後,其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私有產權等等,必須受到保障,則是基本人權。
我最討厭的分析,就是雙重標準,由政治立場決定觀點。我最常同朋友舉一件事:在十九世紀,美國應不應該給予華工/豬仔公民身份?再進而問,香港應不應該給予外傭永久居民身份?很明顯,這兩者的本質相同,但國人很多評論是支持前者,反對後者,而我本人的立場,則一視同仁,認為兩者都不應享有居留權。
(編者按:已報名參加九龍西補選的包括劉小麗、馮檢基及陳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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