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上車」,也即是首次置業,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買新樓,另外一種,則是買二手樓。注意:這裏所說的「首次置業」,其實有誤導性,因為先前曾經是業主,把樓賣掉了,後來再買回來,只要當時手上無樓,也算是「首次置業」。
新樓的「上車」,計算方法十分簡單,就是一年有多少個單位推出供應,便有多少個「上車盤」。當然了,有的房子是豪宅,平民買不起,但還有一些富二代,又或者是青年才俊,可以負擔豪宅,不過,「上車盤」也當然不用照顧這些富人。
在以上的情況下,所謂的「上車政策」,就是兩點:一是首次置業的優惠,例如說,現時首次置業的印花稅遠比第二套房為低。二是有比較多的細單位,單價細,易於負擔首期,也有利於首次置業。
第二種情況就比較深奧了:買二手樓。很多人會忽略了一個事實:當你買二手樓上車時,同時也有一位賣家,他是賣掉了其房子,「落了車」。所以,這兩者是對等的,本質上,買賣二手樓並沒有上落車的分別。
因此,要增加市民藉著買二手樓而上車的機會,具體的手法就是鼓勵/或藉著懲罰,令到擁有多間房子的大業主出售其中的一些單位。
按照現時的政策,大業主把單位賣掉之後,再買回來,得再付高昂的印花稅,因此,這提高了他賣樓的機會成本,變相是阻止了他賣樓。同樣道理,有些笨蛋提議的資產增值稅,也是一樣,無法令到二手樓從大業主轉移到首置客的手上。
那麼,甚麼方法才有效做到這一點呢?
租務管制加強了出租的麻煩,減低了出租的回報,是有效令到業主出售單位的一招,雖然,這一招對市場的扭曲太大,副作用太多,我不建議這樣做。但實話實說,就達到以上目標,這是有用的。
另一招最有效,副作用最少的,就是增加差餉,最主要是增加第二套房或以上的差餉,已足以達到目標。
那為甚麼政府不這樣做,也沒有人建議呢?原因就是,這會得罪數以十萬計,擁有兩套房或以上的業主,政府也會得罪它的大地產商支持者,民主派也會得罪他們的幕後金主,大家自然也就噤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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