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3日

閒談ㄧ下吸毒

我不喜歡被催眠,更加不喜歡被迷失心智,可是,我一直認為,人類的本質是傾向於喜歡被催眠的,例如說,音樂便有輕度催眠的作用,輕音樂能夠令人放鬆,節拍強勁的重音樂則令人忘我,而這兩種音樂都有忘我和催眠的作用,所以但凡是在溝女的場合,甚至是在肉慾的場合,音樂是不能或缺的,因為音樂和酒一樣,都是催情的用品。
由於人類永遠喜歡被迷失心智,所以take嘢也是人類的天性,就像喝酒一樣,只要不去禁止它,只要大家認為它是沒害於身體的,很自然就會take了。 我認為,政府對於take嘢的廣告,其恐嚇性最少是欠缺了兩點,第一點,是take嘢會引致男的性無能,但是這個缺點是在三十歲後才會顯露出來的。另外,take嘢也會導致女人殘得特別快,而且,身上還會有一種奇怪的臭味。我的一位朋友D君,就表明了,永遠不會找「毒雞」。
take嘢的最高境界,就是四號海洛英,據說,只要吃過了四號海洛英,以後對甚麼都不會有興趣了,包括了性愛。有人說,人生甚麼都要試一試,也有人說,take一次是不會上癮的,的確,take一次不會上癮,可是,由於這是太開心的事,所以只要試了一次,就必定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這是無法抗拒的誘惑。所以,傳統智慧是對的﹕一次也不能試,尤其是海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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