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力德者,本雜誌的發行商也,兼是作者多年好友,重中之重的要點是,此人常常請作者本人吃飯,持之有年,因此,他就本欄日前在《東周刊》發表的一篇文章提出澄清,作者在公在私,均不得不作出回應。
當日我說:「九七之前,Le Fauchon大大有名,肥彭也常去幫趁,大名不時見報。到了1998年,肥周自立門戶,在銅鑼灣耀華街開了只有三張桌子的小店,叫『Le Parisien』。由於勤力德是他的擁躉,決定資助肥周,發大來做,在禮頓道興利中心對面,即今日滙豐銀行的舖位,業主是收租大王Mr鍾,兩人合力支持肥周,開了Latata。然而,過不兩年,肥周自立門戶,在灣仔電器街另開了Olala。勤力德失去了主廚,幸好他大把錢,繼續經營,輾轉又請了幾名新廚師,後來又搬回去史丹頓街。」
根據勤力德來鴻的第1點,Le Fauchon他只是付錢吃飯的客人,沒有參股或任何利益,這符合上文,不論。第2點:「肥仔周是因為與股東有意見被我請走。(周按:上文下理,估計「請走」的意思應不是中文慣用的「辭退」,而是「挖角」。)我給予他耀華街,我全數投資,他負責經營,兩份分享餐廳,所頂讓近100萬元,有需時再支持,獨立開餐廳。」此段對於解釋Le Parisien和Latata的股東關係,語意不明,只能照錄。
勤力德的重點在於第3點至第6點,指他獨資在士丹頓街繼續開的Latata,得到食客讚許,得到Openrice選為最佳法國餐廳,也得到新鴻基旗下的世貿商場邀請開店,有傳媒高層問他為何拒絕不做,他回答是,他已發達,不想再發,開店之初衷是與友共醉,而非賺錢。
說白了,就是他的Latata經營得很成功……做人嘅嘢,錢已經有了大把,在地產霸權的今天,經營高級餐廳,不求賺錢,最重要是獲得朋友的認同,朋友吃過讚賞,自己有「飛士」,已經是最大的回報了。
在此,周顯大師又要補充三點,第一點,理財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感極大化,而且為了賺錢極大化,因此只要能力所及,做一些令到自己開心、但回報不高的投資,又有何妨?第二點,是勤力德在信中沒說的,該餐廳在蘇豪區的舖位是他自購,這些年來,該區舖位升值,不知賺了幾千萬元,這自然是一本萬利的投資。第三點,德強記好客如命,又兼是傳媒人士,Latata的大名,在傳媒高層之中,根本已是無人不識的大名矣!
最後,勤力德在信中勸勉本人的友人J君:「請告知富二代朋友,麥當勞、大家樂等巨富都是飲食,永遠只要用心勤力,識用叻人,鴻鵠眼前。」
在這裏,我又要補充:在今日的社會,做老千好揾過皇帝,搞垃圾股好賺過搞實業,正如炒舖好賺過搞餐廳,重提一遍當日我寫的:「至於肥周本人,成為了灣仔大舖王,2002年至2005年百幾萬買回來的十幾個舖位,幾千萬元賣出,賺了幾億元,現在又去屯門囤舖炒樓了。」所以,他早也不親手經營自己的餐廳了!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main/65814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