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和幾個朋友講起,1994年特朗普財困,問鄭家純、羅康瑞及邱達昌等香港富豪,借錢投資他在曼克頓上城區的發展項目,特朗普佔三成,香港富豪們則佔了七成股權。
後來,美國地產復甦,香港富豪將項目以137億元賣給基金,特朗普控告他們,指他們廉價出售資產,損害了特朗普的利益。此案結果以特朗普敗訴收場。
首先說事件的第一關鍵,就是香港富豪在2005年把項目賣給基金,美國地產市道則在2006年達到高峰點,2007年已經發生了次按風暴。
再說,這樣的大型地產項目,要想出售,也不是一天半月能找到買家,需知這並不是散戶賣股票,可以在一天之內,甚至是一秒之間,便能把手上所有的股票一沽而清。小業主要賣樓,就算沒有梁振英辣招之前,隨時都要賣幾個月啦!
所以,所謂的「賣早了一年」,其實反而是時機把握正確,剛剛好。這也證明了香港富豪的投資眼光,遠比特朗普高明得多,怪不得他們是債主,特朗普是債仔,至少鄭家純和邱達昌兩人,也比特朗普富有得多。
其實,特朗普的發達business model,從來不是因為眼光高明,而靠的是毒害business partner,所以他的項目不少是輸死了partner,自已則從財技、管理費等等,賺到大錢。要知道,他的主業並不止是地產發展,而是賭場,大家也知道,賭場項目的管理人是很容易從中上下其手,渾水摸魚。
說回特朗普和香港富豪們的那單刁,那天同一班朋友說起,其中一位還是會計界的翹楚,主席級數的猛人。我向他們解釋其中財技奧秘:「凡是這種刁,一定不會賣出最高價,因為債主負責了所有的持貨成本,債仔則無本生利,所以,債主一旦賺到合理利潤,便會馬上散水,套回現金,皆因樓價再升上去,債主也只能得到七成利潤,倒不如先沽出項目,套回現金,自己找過第二個項目仲好啦!」
這好比1999年炒的「金匡」(286),我提供貼士,股壇前輩出錢,利潤一人一半。0.45元買入,過了幾天,他在0.57元沽出,3個月後,股價是3元。
我當然不怪這位股壇前輩,皆因他沽出股票,同我分錢之後,自己再買回來,就可獨吞利潤!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http://www.am730.com.hk/column-33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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