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香港證監會和交易所否決了阿里巴巴的同股不同權,因而令到阿里巴巴放棄了在香港上市,改為選擇在美國上市。現時阿里巴巴的成交額一日動輒幾百億元,股壇中人都想,如當日它成功在港上市,多好!不過,非股壇中人則有很多認為,公平比金錢重要呀!
有趣的是,主張公平更重要的人,多半是不炒股的人,究竟股市是否公平,對他們的影響並不大;至於主張金錢更重要的,則多半是天天炒股的活躍投資者。這好比說,被虐狂同意被虐打,反而是沒份被虐打的人堅決反對,這真是一件妙事。
有一天,我同好幾個在市場非常活躍的證券公司老闆吃飯,他們說:「你以為香港的損失,真的只是一天幾百億元的成交額嗎?那些錢,只要是存進了香港證券行的戶口,在買賣阿里巴巴的同時,也會炒賣其他股票,因此,香港的損失該是其成交額的一倍以上。」
這裏會牽涉到一個股票的理論問題:為甚麼阿里巴巴的成交額,在比例上,會高於其市值的份額呢?
這是因為新經濟、新企業,以及新上市公司,其股價的波動比較大,因此更吸引投資者短炒,而新經濟股票為股市帶來的商機,會比老化的股票更大,例如說,地產股、公用股等等的成交額,相比起其市值而言,通常會比較低。
日前,阿里巴巴的副主席蔡崇信出席香港總商會商業高峰會,指出上市公司的營運模式及企業管治架構,應由投資者主導,以及香港應嘗試接受新事物,上市制度可由高規管改為高披露為主。
前者正是我先前的說法,監管機構就像封建時代的父母一樣,為子女包辦婚姻,而不管他們究竟想要些甚麼。換言之,用家決定不了制度,反而是不炒股票的人才去決定制度。至於後一點,也是我一直所說的:不是監管機構權力過大,或權力過小的問題,而是它們的discretionary power太大的問題:
在監管的世界,有着太多的潛規則,有些人,依足規矩去辦,但卻被否決了;有的人,完全是踩鋼線,但卻順利通過了。為甚麼呢?這好比警察見到一個道友,捉他去後巷,痛揍一頓,也不用負責,原因很簡單,這是一位犯案纍纍的罪犯,根本不用對他客氣。反之,警察查牌,見到其中一人是自己的朋友,便去放行,任他偷偷的溜走。
這,就是discretionary power,因此,那些權貴家族的股票,在香港的制度之下,可以玩到別的公司所無法玩到的財技,原因就是三個字:大細超。
監管從嚴,沒有問題呀,沒有人會反對,可是,從嚴的大原則,必須是公平對待,人人平等,但是證監會的諮詢文件的精神,卻只是加強了其discretionary power,這才是最令人不可以接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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