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傳出政府有意在新的《印花稅條例》(俗稱「辣招」),作出某程度上的微調,其中包括了多個方案,例如說,放寬豁免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限,從簽臨時買賣合約起計,改成為簽正式買賣合約起計,這可以把付款期拉長了30日至45日,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在出售舊物業時的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又或者是,把計算換樓的時間,可以寬限到在現樓交收之後,才開始計算6個月(如果前述也通過了,則是12個月)。
政治交換通過印花稅
政府的立場是對於此事極度重視,畢竟,梁振英政府上台至今,唯一見到成果的政策,就是實施了「雙辣招」,在這方面,他們要「鎖定勝利的果實」,當然不容有失。因此,在立法會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出席會議時,也提及了此事。看來,政府對某程度上的「微調」印花稅條款,是事在必行,只是不知究竟在哪一個方面、哪一條條款,去作出「微調」,以及不知這項「微調」的程度究竟有多微,或者究竟有多大而已。
然而,無論如何,地產市場對於這宗消息,有着一定的憧憬,因此,前天多隻地產股大升,昨天也能維持着價格,所以市場對於這個消息,反應是正面的。然而,究竟政府的心意和目的為何,這個放寬假如落實,對於地產市道,又會有甚麼影響呢?
有人認為,政府這次「變相減辣」,是向地產商「叩頭」,以便地產商在市場上「散貨」,多點賣出一手樓,這是官商勾結原因。有人說,這是因為政府見到地產市道的勢頭不對,所以先一步減辣,以免樓價大跌,這是經濟原因。另一種說法,則是政府為了換取印花稅的加快通過,所以作出了這個讓步,以作為交換條件,這是政治原因。
我們的看法,首先是否定了政府因為地產市道不對頭的理由,因為地產市場炒至去年的高位,至今日只是微微的跌了幾個巴仙,如果以此理由,就去貿然「減辣」,這個政府可未免太過離譜了,這政策也未免太過兒戲了。所以,我們也傾向於相信,政府是為了政治原因,為了盡快通過《印花稅法例》,才作出這個政治交換。因為,在今日香港這個瞬息萬變的政治局勢,任何政策還是生米煮成熟飯盡快通過為佳。換言之,我們是不相信經濟原因,認為這是政治原因居多。
創造雙贏何樂而不為
然而,政府此舉,是否向商界讓步呢?答案當然是的。我們有理由相信,商界在這方面,是向政府施壓了,而商界也應該預聞了,政府應該在某程度上,將會作出「微調減辣」。有目共睹的是,在這一年多以來,地產商的售樓數目一直不多,低於市場估計。當然了,這些累積下來的存貨,不管地產商們是多麼的財雄勢大,終究是要出售的。如果政府宣布微量「減辣」,相信大大的有利於地產商的推出新樓,到了這個時候,地產商便可以乘機散貨了。
故此,反對政府的人對於「政府幫助地產商散貨」的說法,是正確的。但是,把更多的樓盤推出市面,終究是可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而快點通過《印花稅條例》,也的確是有利於加快落實政策。我們是實事求是的人,也永遠支持政府實事求是地去工作,只要是實質上有利於公眾的政策,我們便支持。如果印花稅在大前提上,是有利於香港的大部份市民,現時政府只是微調一下,便能夠盡快通過,這又何樂而不為呢?記着,香港人的立場不是鬥氣,我們的立場原意也不是「餓死地產商」,而是希望創造雙贏,令到香港人得到最大的好處。如果要堅守立場,一步不讓,結果是兩者皆輸,這叫做「食砒霜毒老鼠」,我們當然是義無反顧地反對的。
2014年5月15日
2014年5月2日
額外印花是不義之稅,時機適當應予取消
由於香港的樓價高企,政府唯有使用行政措施,去壓抑樓價,其中之一就是從2010年開始,向住宅樓宇買家徵收額外印花稅,而在2012年更加強了「需求管理」,進一步增加額外印花稅的稅率。根據運輸及房屋局的說法,這些額外印花稅從開始至今,一共收取了6.54億元的稅金,涉及了3,473宗交易。至於從2012年開始徵收的海外買家印花稅,至今則達到了1,827宗,涉及稅款3.31億元。換言之,自從政府使出「辣招」以來,一共收取了十億元的稅金。
有的稅金,收取是天經地義,沒有問題的,例如說煙酒稅,利得稅,但是,如果我們希望人們安居樂業,居者有其屋,那麼,這些額外所得的印花稅只能夠是「含淚」徵收,收得越多,我們反而更不願意。畢竟,印花稅越高,代表了市民的置業成本越高,這反而是弊民的做法。然而,當樓價高企時,加收額外的印花稅不過是權宜之計,因此,當樓價回調下來時,政府也應該把印花稅因應向下調整,讓一切回復正常。
其實,政府使用印花稅來調控過熱的樓市,非自今日始,早在二十多年前,港英政府時代,已是如此。在二十多年前,香港的印花稅只是3%,正是因為樓價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急升,政府才增加印花稅,意圖壓抑樓價。然而,當樓價在1997年到達了高峰,開始掉頭向下時,政府卻並沒有相應地把印花稅減低,調整到原來的價位,反而是採用了減少樓宇供應的方式,去意圖用此來壓抑樓價。這其中的一個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在董建華政府的後期,政府的財政惡化,如果貿然減低印花稅,可能會使到政府減少收入,財務狀況更形惡化,政府既然不願看到收入減少,稅花稅便沒法還原回到原狀了。
然而,在當房地產市場陷進熊市時,政府不去相應地取消先前「需求供應」的行政措施,到了市況從壞變好、從熊轉牛時,印花稅便更加是減無可減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根據房地產市場的最基本理論,在樓市陷於最低潮時,多半也是經濟狀況最低潮時,更有甚者,這也多半是政府的財政狀況不佳的時候。換言之,在2003年香港政府發生的這個困境,很可能是一個常態。於是,在這個惡性循環的困境之下,印花稅有可能是永遠在樓市大漲時去加,但樓市不景時卻是減不了,這即是說,印花稅是只有加,沒有減,這自然是一個很不好的情況。
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時,樓價大跌,曾蔭權政府所採取的應付方法,不是「需求管理」,不是減少印花稅,而是減少土地供應量。這應該是香港房地產史上最為愚笨的一種救市方法,稍為對房地產市場有一點點知識的人,都不會定出這種愚笨的政策。所以,現時社會上仍然有著不少聲音,認為曾蔭權政府和地產商勾結,兩者私相授受,相互圖利,致使地產商們可以付出少許成本,賺到大錢,香港的地產商成為世界上賺錢最多的地產公司,而小市民則家住?房,貧無立椎之地,而今日香港人的房屋問題,都是拜著曾蔭權政府的錯誤政策之所致。
簡單點說,所謂的「需求管理」,並沒有增加到房屋的供應,不能解決市民的居住問題,只能夠暫時壓止樓價的急升,或阻止樓價的急跌,但這是短期的特效藥。至於土地供應,則是長期性的政策,不能夠因為一時的金融危機,便去隨便改變,再說,由於土地供應對於樓價的影響很大,但卻是收效緩慢,如果利用土地供應的增減,去應付因為金融危機所引致的樓價急跌,是緩不濟急,根本沒有作用。所以,我們才會說,當年曾蔭權政府的減少土地供應,來應付金融海嘯,是愚笨到了極點的做法。不消說的,在更早的時候,董建華政府的不先去減印花稅,反而取消了「八萬五」,自然也是錯的政策。
時至今日,因為辣招而導致的累積收入,已經有十億元之多。我們擔心的是,政府從此對於這筆收入有了依賴性,將來變得好像是2003年的董建華政府一樣,將來的市況轉差,也因為要「就住荷包」,因而不敢取消這些「不義之稅」,那就將會錯誤重演,而結果就是古人之所言﹕「則後人亦復哀後人矣!」
有的稅金,收取是天經地義,沒有問題的,例如說煙酒稅,利得稅,但是,如果我們希望人們安居樂業,居者有其屋,那麼,這些額外所得的印花稅只能夠是「含淚」徵收,收得越多,我們反而更不願意。畢竟,印花稅越高,代表了市民的置業成本越高,這反而是弊民的做法。然而,當樓價高企時,加收額外的印花稅不過是權宜之計,因此,當樓價回調下來時,政府也應該把印花稅因應向下調整,讓一切回復正常。
其實,政府使用印花稅來調控過熱的樓市,非自今日始,早在二十多年前,港英政府時代,已是如此。在二十多年前,香港的印花稅只是3%,正是因為樓價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急升,政府才增加印花稅,意圖壓抑樓價。然而,當樓價在1997年到達了高峰,開始掉頭向下時,政府卻並沒有相應地把印花稅減低,調整到原來的價位,反而是採用了減少樓宇供應的方式,去意圖用此來壓抑樓價。這其中的一個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在董建華政府的後期,政府的財政惡化,如果貿然減低印花稅,可能會使到政府減少收入,財務狀況更形惡化,政府既然不願看到收入減少,稅花稅便沒法還原回到原狀了。
然而,在當房地產市場陷進熊市時,政府不去相應地取消先前「需求供應」的行政措施,到了市況從壞變好、從熊轉牛時,印花稅便更加是減無可減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根據房地產市場的最基本理論,在樓市陷於最低潮時,多半也是經濟狀況最低潮時,更有甚者,這也多半是政府的財政狀況不佳的時候。換言之,在2003年香港政府發生的這個困境,很可能是一個常態。於是,在這個惡性循環的困境之下,印花稅有可能是永遠在樓市大漲時去加,但樓市不景時卻是減不了,這即是說,印花稅是只有加,沒有減,這自然是一個很不好的情況。
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時,樓價大跌,曾蔭權政府所採取的應付方法,不是「需求管理」,不是減少印花稅,而是減少土地供應量。這應該是香港房地產史上最為愚笨的一種救市方法,稍為對房地產市場有一點點知識的人,都不會定出這種愚笨的政策。所以,現時社會上仍然有著不少聲音,認為曾蔭權政府和地產商勾結,兩者私相授受,相互圖利,致使地產商們可以付出少許成本,賺到大錢,香港的地產商成為世界上賺錢最多的地產公司,而小市民則家住?房,貧無立椎之地,而今日香港人的房屋問題,都是拜著曾蔭權政府的錯誤政策之所致。
簡單點說,所謂的「需求管理」,並沒有增加到房屋的供應,不能解決市民的居住問題,只能夠暫時壓止樓價的急升,或阻止樓價的急跌,但這是短期的特效藥。至於土地供應,則是長期性的政策,不能夠因為一時的金融危機,便去隨便改變,再說,由於土地供應對於樓價的影響很大,但卻是收效緩慢,如果利用土地供應的增減,去應付因為金融危機所引致的樓價急跌,是緩不濟急,根本沒有作用。所以,我們才會說,當年曾蔭權政府的減少土地供應,來應付金融海嘯,是愚笨到了極點的做法。不消說的,在更早的時候,董建華政府的不先去減印花稅,反而取消了「八萬五」,自然也是錯的政策。
時至今日,因為辣招而導致的累積收入,已經有十億元之多。我們擔心的是,政府從此對於這筆收入有了依賴性,將來變得好像是2003年的董建華政府一樣,將來的市況轉差,也因為要「就住荷包」,因而不敢取消這些「不義之稅」,那就將會錯誤重演,而結果就是古人之所言﹕「則後人亦復哀後人矣!」
2013年2月27日
為甚麼細價樓會不跌反升?
特區政府在上星期五宣佈了新一輪壓抑樓價的措施,過了幾天,其效果出來了﹕一如我們在周六的社論中,根據已知的地產理論所預測,壓抑樓價的結果是先跌成交,至於樓價是不是相應地下跌,那就得看一兩個月以後,才見分解了。
然而,始料不及的是,細價樓非但不跌,反而上升了少許。如果用事後孔明的眼光去看,這其實也是離開不了樓價的基本定律,如果在事前經過小心的推理,還是可以在事前推得出結果出來。
事實是,樓價到了去年,已經是高處不勝寒,豪宅已然升得太高,升過了正常人的購買能力,再也很難繼續上升下去。但是,由於樓宇供應量持續缺乏,而市場上的低息環境也持續維持,在樓少錢多的客觀情況之下,樓價也就跌不下去了。
於是,從去年開始,資金已經從豪宅,轉移到價格較低的細價樓之上。一來因為相對來說,細價樓的呎價較平,比較之下,較為抵買。一來,細價樓的單價較少,絕對價格不高,購入的總成本也較低。
所以,月來的樓價升幅,也是以細價樓為主要的「龍頭」,相比之下,升幅最高。由於細價樓牽涉到一般市民的「上車」,對於民生的影響力較大,因此政府用快速的手段出擊,打壓樓價,這是正確的做法。
政府出擊的手段,一來是收緊按揭,二來呢,則是大幅增加印花稅。三來則是把新增加的印花稅,也適用於工商物業,包括了酒店,而且需要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之後,即時交付。
問題就出現在增加印花稅之上。
新增加的印花稅,200萬元或以下的交易,印稅率將由100元,增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則全面增加一倍,而由樓價2,000萬元或以上的樓宇,須繳付最高稅率,即從4.25%,增加一倍,達到8.5%。
如果用數學去計算,增加印花稅,相等於樓價的升幅。你買一間2,000萬元的房子,本來連稅是應該交付2,085萬元。所以,其實樓價不是2,000萬元,而是你所付出的2,085萬元才對。但是,當印花稅加了之後,你便得使用2,170萬元去買樓了。這變相等於房子加了價。
如果房子加價,當然會壓抑了購買的意欲,所謂的打擊樓價,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
現在的情況,是豪宅的印花稅加得多,細價樓的印花稅加得少。在數學上,這相等於一天之內,豪宅升值了4.25%,而細價樓則只升了1.5%。而大家必須記得,在宣佈增加印花稅之前,樓價的風眼中心所在,不是豪宅,而是細價樓,如今反過來是豪宅加得多,細價樓加得少,當然是壓制不住細價樓的加風了。
更有甚者,現在把壓抑樓價的措施,從住宅樓宇,一併牽連到工商樓宇及酒店,結果就是,這個部門的資金,也轉移到了交易成本最低的細價樓之上。
這即是說,當政府增加了印花稅之後,細價樓固然是受到打擊,因為畢竟是從200元,加到了1.5%,加幅並不算少。但另一方面,原來炒豪宅和炒工商樓宇的資金,卻走到細價樓的市場來「避難」,一減一加之下,由於細價樓的單價較低,給這兩股洪水一浸,便又滿溢了。
以上的分析,證明了樓價的走勢趨勢,離不開那幾條簡單的理論,只要在推出政策之前,預先做好政策分析和沙盤推演,則應該是可以把失誤的情況減至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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