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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日

唐宮罸款11萬,助長豪強僭建之風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太太郭妤淺的約道7號「唐宮」大宅僭建案被法庭判決僭建罪成。裁判官的判決是,有壓力並非求情理由,而郭妤淺安排了專業人士負責工程,這與一般由自己動手的屋內僭建僭建不同,換言之,是嚴重得多,所以判決一次性罰款5萬元,另外再加每日罰500元,一共是120日,即是6萬元,合共罰款11萬元。現時這間巨宅亦已拆除了所有的僭建物,這宗轟動一時的案件,也終於告一段落了。

唐英年陪同太太在離開法院時,表示對案件的告一段落,感到鬆一口氣,也尊重法庭決定,不過認為判罰太重了。我們的看法,是這是一宗非常嚴重的僭建案件,論到規模之大,涉及了價值數千萬元、甚至是上億元的樓面面積,換言之,這相當於企圖用不法手段獲得數以千萬元計的利益,而事件的本身可以是刑事罪行,如今法庭以判決11萬元的罰款,懲罰應該是太輕了,而不唐英年口中所說的太重。再說,11萬元是區區之數,不及唐英年所藏的一瓶名酒的價錢,如今唐太太居然能夠以這筆小錢,而解決了這宗煩擾他倆夫婦多時的案件,這應該是謝天謝地的萬幸才對,而唐英年對於裁判官的判決所作出的「懲罰」太重的評語,未免是太過輕薄,也太過輕佻了,相信大部份的香港人都不能夠接受這句話

也許,唐英年的想法,正是代表了許多香港人的想法,因此,香港的僭建才會如此之嚴重。要知道,香港的土地面積是寸金尺土,以唐英年的僭健面積達到2,400呎,以3萬元一呎去計算,便已經是7,200萬元,以3%的租金回報率去作計算,月租已經是18萬元了,法庭的罰款連一個月的月租都不夠付,那麼,這又怎能說得上重判呢?

我們必須承認,這一宗「唐宮」案件是因為唐英年的參選行政長官而引起的,可算是十分無辜,而且,事件非但累及了他的妻子,當時兩人受到了輿論的千夫所指,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而唐英年非但因而丟失了本來已經在掌握之中的行政長官之位,郭妤淺也因而惹上了官非,這對夫婦可說是損失慘重。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看,他們可以算是遭到了應有的懲罰了。
我們也相信,裁判官的判決是依據法律條文和案例去決定的,絕對符合法律程序和公義。然而,如果從社會、人性和經濟學的角度去看這宗判決﹕僭建價值7,200萬元以上的樓面面積,相等於月租18萬元的價值,如果以政府執法的往績去估計,給捉到揭發的機會接近是零,萬一真的不幸,被揭發了呢?根本不用坐牢,只是罰款11萬元而已。換言之,在香港,僭建根本是一本萬利,完全不用成本的好生意,怪不得在香港,有這麼多的人去參與僭建的行為了,因為任誰只要有腦子、懂得最為基本的數學,都會算得出這是一門一本萬利的生意。

當然了,有資格作出這個規模的僭建的人,不會是普通人,因為他必須擁有一間獨立房屋,才能夠作出大規模的僭健。然而,香港不同於西方,能夠擁有一間獨立屋子的人,非富則貴,換句話說,能夠參與這種「發達大計」的人,只有是豪強之流,從今日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到當日的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皆有僭建,只是當選者並沒有被提出控告,落選者的太太卻被告了,但又只是被判「小額罰款」而已。其實,就算是梁振英也因僭建而被控被罰了,那又有何相干呢?如果連唐宮這種大規模的僭建,也只是罰款區區的11萬元,以梁振英僭建的規模之小,頂多不過是被罰3萬元,那又有何阻嚇之有?

總之,僭建之類,是擁有獨立屋的豪強的專利,而以天價買進「鞋盒公寓」的小市民,只能夠流著口水,望著豪強的僭建而輕嘆。裁判官的依法判決郭妤淺罰款11萬元,相信將會助長豪強們的僭建之風,也將會令到小市民對於豪強們的特權而更生怨恨之心,益增社會矛盾。

2012年5月7日

林鄭月娥動真格,鄉事派是紙老虎

當大家都認為「好打得」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面對新界「土豪」們的勢力和武力恫嚇時,到了最後,必然低頭,我們也許是第一個認為她將會採取強硬措施的人。果然,當政府清除了鄉事派巨頭梁福元荔枝山莊的霸佔官地後,馬上擺出了強硬的態度,對待新界人的霸佔官地問題。
為甚麼我們一直堅持,政府會對新界採取強硬的態度呢?答案首先在於﹕新界人會不惜流血,保衛家園的迷思。這的確是一個「迷思」(即似是而非的傳統說法),因為這種可能性,是零。
論者咸以當年新界村民動用槍炮,對抗英軍的例子,去迫使港英政府讓步,給予新界村民特權,而這特權延至今天,也就是今日新界問題的起源。但是,這段歷史不能比擬今天,因為客觀的環境已完全不同了。
首先,當年的新界村民有槍,今天沒有,所以當年他們可以對抗英軍,今天,憑甚麼?其次,當年的新界是廣茂的鄉村地方,英軍打不勝,他們便逃往林中,當遊擊隊,所以英軍打之不倒,唯有講和。但今天,村民有何武力可言?今日新界的規模,也不比一百年前,很多地方已經夷平了,變成了市區,也有很多變成了豪宅,賣給了村外人。在當年,英軍是外族,打退外族,保家衛國,師出有名,但今日,新界的是僭建,師出有名的反而是對方。大家不妨想一想,如果政府要拆,新界村民反抗,市民會站在哪一方?是鎮壓者有理,還是反抗者有理?再者,當日梁唐大戰,唐營中人不少「變節」,投向了梁振英,而新界的鄉事領袖們,對中央政府和共產黨怕得要死,說流血,說「保家衛村」,說說容易,真的要拿起武器來,也許不少村民有此勇氣,但是蛇保頭不行,真敢抵抗政府的鄉事領袖,可以說,一個也不會有!
所以,第一個結論是﹕新界村民根本沒有反抗的能力,也不會有反抗的勇氣。曾蔭權政府沒有膽子,所以不敢動新界,但是梁振英膽大包天,一來就show hand,看準了村民的底牌是2仔,來硬的,村民只有投降。
第二個問題是﹕為甚麼政府一定要對新界強硬?
答案是﹕新界僭建,是推「廿三條」的試金石。如果政府屈服於新界的武力,顯示出怕流血的本質,「廿三條」也就不用推了。如果政府對新界強硬,打倒了鄉事派,把從滿清政府失去了之後從沒有拿回來的新界治權,重新拿回手上,既為新政府立了威,也向民主派昭示了決心﹕你敢反對「廿三條」,我也不怕流血。
事實上,建制派分由兩派所組成,一派是左派,也即是傳統的親中勢力,另一方則分為三部份﹕18萬公務員、中環權貴、新界土豪。梁振英的改組政府,加插副司長,就是為了瓦解公務員,新鴻基案越捲越大,收拾了中環權貴,新界的霸佔官地,則是對付了新界土豪。這些傳統的香港勢力,以為自己既顯示出親中,也即可保繼續擁有特權,卻沒有讀過歷史﹕清朝時西南方的土司表面上也是奉清朝為宗主,但雍正皇帝豈不也要「改土歸流」,盡量消除土司?
換言之,今日林鄭月娥的強硬清除新界僭建,是梁振英政府統一建制派的大格局的其中一部份,這政策是不會變的。曾蔭權政府沒有用,所以任由新界村民坐大,但是梁振英政府(其實應該是中央方面的智囊們)卻看穿了新界村民的底牌,村民們以為靠嚇便能嚇倒林鄭月娥,可未免太過simple and naive了!

2012年2月21日

開始買股贏10萬大元

近來很多股票都開始動了,我也開始購入股票,不久前跟大家說過的大凌集團(0211)居然又升了,累積贏了10萬大元。我已經很久沒有過「勝興奮」了,這是一年來唯一的一次。

話說唐豬的僭建,居然推了老婆出來,這簡直是一件十分好笑的事。話說股壇中人,很多都有僭建,有好幾個都是我的好朋友,甚至因為鄰居互相僭建,不滿對方的僭建程度比自己大,因而鬧翻了。照我的觀察,通常僭建的話事人,都是女人,因為男人有空的時候會去飲紅酒,玩女人,回家的時間根本不多,家中僭建與否,根本不關他的事,只會對老婆說﹕「你自己搞掂,別要煩我。」

大凌令我重拾勝利感覺

問題是,老婆僭建,老公當然要負責,因為管不掂老婆,也是老公的責任。蔣宋美齡一家貪污,陳吳淑珍貪污,當然也是老公的責任。所以有人說(說的人好像就是我),一個行政長官的第一項先決條件,就是要管好自己的老婆。我還有一個朋友說,如果當日他離婚,改娶誰都好,便不會有今天的問題!

樓市出現了小陽春,反彈了,這不是我猜中的,是湯文亮的預測,我早說過,他的分析是很有水準的。

在上星期五,超越集團(0147)曾經升了3倍以上,記得我在第一本書《炒股密碼》曾經提過,最後它是升了10倍,但我竟然因為被call倉而沽出了,如今再次見到它猛升,實在不勝唏噓!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221/Columnist/en30_en30_e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