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包含「一國兩制」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一國兩制」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6月25日

香港的主權、治權和授權

究竟中央政府在香港是不是擁有管治權?這個問題,可以分為兩方面:

第一方面是在香港人的心目中,這應不應該的問題,換言之,這是公義、道德方面的問題。第二方面,是法律的問題:《基本法》究竟是怎麼寫的呢?

但由於正反雙方對於《基本法》的條文,各有不同的解讀和詮釋。據反方的意見,這是中央政府撕毀了「一國兩制」,如果這個立場是成立的,這即是說,「一國兩制」的原意並非這樣,並非中央政府擁有香港的管治權,所以才有這個說法。

反過來說,如《基本法》一開始便立意由中央擁有香港管治權,這就不存在撕毀「一國兩制」問題,即是不存在法律問題,因「一國兩制」本來就是這樣的嘛。所以,如要分析這事,也還得回到民主派最不喜歡提到的:《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但要討論《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又要回溯到更早的《中英聯合聲明》,看看當時中國的立場究竟是怎樣的,因這才是最基本文件。

《中英聯合聲明》開宗明義的第一段,是兩國政府的聲明:「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至於中國政府的聲明,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整份《中英聯合聲明》之中,只有這兩段,是雙方自說自話,內容並不一致的。為甚麼會有這個情況呢?

因為英國政府的立場,是它本來擁有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但將會在1997年交回給中國。但中國政府的立場,則是它從來就擁有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因為它根本不承認所有的不平等條約。在1997年,它只是恢復行使主權罷了。

因此,在中國的立場,也根本不存在英國把香港「交回」給香港之事。就這一點,恐怕和很多香港人心中的想法是不一致的。

所以,在中國的心目中,是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同時是在中央政府的手裏,因為它從來沒有把這兩者給予過英國。只是,在回歸後,它「授權」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讓它去管治香港,這就是「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

但是,在英國人和在許多香港人的心中,是當香港「交回」給中國時,主權是回歸了,但是治權卻是由英國政府直接轉移到了香港特區政府手上。這當然和中央政府心中的想法,是大相逕庭的。

2012年11月9日

中央不能撒換行政長官,港獨問題兩皆視而不見

在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大期間,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就香港問題發表了意見,而在他的講話之中,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第一點,中央政府認同梁振英的管治,所以不會撒換行政長官。第二點,港獨損害中國的主權,而且在香港也沒有市場。而我們在今天,正是想討論這兩個議題。
有關第一點,就梁振英上任以來的施政,我們大致上是認同的。他所做的所有作為,有的是對的,有的是錯的,但是可以看得出,他是在切切實實,盡心盡力的去為港人去謀福祉。他推出的政策,有的是好的,有的不那麼完美,甚至遭到部份人的反對,但至少他能夠從善如流,而且,他也沒有做過損害港人利益,或是偏幫富豪權貴的政策,就算是有爭議性的政策,例如龍尾灘的舖設沙灘,啟德的加建住宅樓宇,其用心也只是為市民的福利著想而已。他任用的班子當中,有的鬧出了醜聞,可是我們也可以看出,他至少沒有任人唯親,甚至沒有像先前人們所擔心的,大量引入親中人士,具爭議性的林瑞麟、劉夢熊等人,也並沒有走進梁班子,反而是引入了傾向民主的陸恭惠。
也許,梁振英的確是傳聞中的,並不是好人,但是,我們評價一位政治人物,唯一的方式,就是聽其言、觀其行,所以,直至這一刻為止,我們仍然大致上認同梁振英的施政,並且支持他的施政。
然而,我們認同梁振英、支持梁振英,並不代表也同意李剛的說法。
從中央政府的角度看,永遠一定認同行政長官的管治,這才叫做「政治正確」。要知道,行政長官是一個特別行政區的地方首長,基於「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之下,中央政府不可能就其施政指點批評,否則便是破壞了「一國兩制」。所以,在董建華政府的年代,就算是其施政令到五十萬人出來大遊行,中央政府的官方態度也只能讚揚他,支持他,直至董建華宣佈「腳痛」下台之前,中央政府的支持態度依然如此。
從體制來說,行政長官是由中央政府任命。但是,在政治體制來看,任命權和罷免權是兩回事,擁有任命權不等於擁有罷免權,例如說,在司法獨立的制度之下,行政機關的首腦往往有任命大法官的權力,但卻不能罷免大法官。當年董建華下台的理由是「腳痛」,自己呈辭,而不是由中央政府去「炒魷魚」。儘管人人心知肚明,董建華是受了壓力而下台,但是,這只能是心照不宣,而作為代表中央政府的中聯辦大員,是不能把這種地下政治的行為宣之於口的。
所以,我們認為,身為中聯辦大員,不管是會,還是不會撒換行政長官,都不能宣之於口。因為在體制上,行政長官是由一千二百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政府任命。無論他做得好,還是做得不好,都是「一國兩制」的問題,中央政府不應插手。心照不宣,在暗地裏動手動腳,那是另一回事,但卻決不能在公開說話中說出來,這就是破壞了「一國兩制」。所以我們認為,昨天李剛有關這部份的發言,是失言了。
第二點,關於港獨問題,毫無疑問的,港獨是損害了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主權,但是說港獨沒有市場,那卻是不符合現實的。
我們曾經在日前的社論指出,港獨的確是存在的。當然了,明正言順、大張旗鼓的港獨運動,暫時還未見到,但是,香港自治運動,已經絕對是某程度上的港獨運動了。正如我們說過,獨立運動並非一步到位,而是一步一步去達成的,而通常來說,自治就是獨立的第一步。例如說,科索沃經過了多年的鬥爭之後,自治政府在1999年成立,而在2008年,它便公投獨立了。伊拉克的庫爾德族在1975年成立了三個自治省,到今天,已經相等於一個獨立的庫爾德國家了,只視乎它在甚麼時候宣佈獨立而已。
所以,這些港獨分子說他們搞的「港人自治」,只是自治,而不是獨立,也是一種「語言偽術」,是騙人的。
至於說,港獨有沒有市場,這句話就有點兒差堪玩味了。
從語理上看,能不能成功,與有沒有市場,是完全不同的兩句話。我們同意,由於種種客觀條件的限制,在暫時可見的未來,港獨是不可能成功的。至於它有沒有市場,那就得看說的是多大的「市場」了。如果說,有超過一半的香港人,都支持港獨,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可是說,如果有幾個巴仙,或者是十來個巴仙的香港市民,支持港獨,或者是支持變相港獨的「自治」,那卻是很有可能的。民主派人士認為,那些揮舞龍獅旗,口中大叫「香港獨立」的年輕人,只是口中說說,並非真幹,這是公然說謊。如果大叫口號,揮動旗幟,還不算支持港獨,照這種邏輯去推論﹕那麼,當日在政府總部門外,聚集的數萬人,莫不成只是口中說說,並非真的在反國教?
我們看到的是,港獨的確是大有市場,而且是有蔓延得很快的趨勢。但是,中聯辦的副主任卻視而不見,認為「沒有市場」,而民主派的人則堅拒不認,認為這不算是港獨。這兩個勢不兩立的陣營,竟然異口同聲,都否認這一個鐵一般的事實。莫非,在今日的香港,已經到達了「國王的新衣」的情況,無論是建制派,抑或是反對派,沒有人敢說出事實來?而我們的看法是﹕意見大可自由,但是事實,而且是人人能夠看見的事實,是不容抹煞的,所以我們也得效法「國王的新衣」的那個小孩,把事實說出來,而在香港的所有傳媒當中,我們應該是唯一的一個了!

2012年9月25日

要赤化,還是要受苦?香港的兩難

早在「國民教育」時,我們已經分析過,這是一場權力鬥爭,是反對派和中央政府對著幹的漫長鬥爭的一部份,當「國民教育」過去後,下一場鬥爭馬上就會到來。果然,話猶未了,「發展新界東北」的爭議馬上又發生了。在今天,我們打算把這場權力鬥爭的來龍去脈,赤裸裸的在大家的眼前去加以分析。
一切都是源於「一國兩制」,香港回歸,英國人走後,留下了一大堆的權力真空。《基本法》把很多的權力都定義了,但是,仍然有很多的權力,是無法定義的。反對派的想法,是英國人既然走了,除了外交和軍事之外,所有的香港事務,當然歸有香港人所擁有。但是在中國方面,則認為在回歸後的香港,其自由度和自主度已經比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時好上太多,所以香港人不應苛求。
以上是表面上的看法,雖然沒錯,但卻不夠深入。
在政治的世界,權力的分配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它不是像法律界的人腦中所想的,單憑一紙法律文件,便可以解決的。1789年,《美國憲法》生效,但是在72年後,美國得打上一場為時4年的內戰,才能決定它的權力分配。這是因為《美國憲法》不可靠嗎?不,同一部的《美國憲法》,到今天依然有效。在1789年的《美國憲法》不能生效,在1865年後的《美國憲法》卻是有效,皆因它打了一場維持4年的內戰,之後,權力的分佈便無異議了。
在中國的傳統,一向有「得位者正」的說法。一個政權的天下是用戰爭打回來的,權力比較穩固,如果是和平轉移的,反而是不穩定的。香港在經過英國人150年的殖民地管治之下,和平地交回中國的手上。從政治的角度上看,先天性就是不穩定的。
再者,在現實政治上,也很難有完全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這回事。香港是一個戰略性的城市,蘊藏著強大的政治潛力和經濟實力,是各方都在垂涎的流奶與蜜之地,也是中美爭鬥的前哨站。如果中央政府完全不理香港的內政,後果不會是「港人治港」,而是英國的勢力不會走,美國的力量走進來,香港變成了英美共治城市。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眾所周知,美國一直有運用政治影響力和財力,左右香港的政界,這是在中央政府大力干預之下,猶然如此猖獗,如果中央政府放任不管,後果如何,可想而知。
據小道消息所傳,中央政府的大戰略,是把香港放任10年,待得回歸10年之後,便開始部署「收回香港」的大計。這個小道消息的真實性存疑,但看近年來中央政府就香港政治的部署,這個小道消息有一定程度的真實性。
如果看中央政府部署的「手影」,可以看到首先是比唐英年更為親中的梁振英上任了行政長官,這幾年來的大量種票,令到建制派在立法會的直選議席數目堪堪與反對派打了個平手,如果連民主派的「疑似內鬼」也計算在內,建制派已佔了大多數。一連串的司法訴訟,把在香港盤根錯節二十年的地產霸權集團摧毀了一半,再加上大量內地背景的金融菁英在中環身居高職,在香港的大學唸書的內地高材生畢業後出來,已從初級職位打拼至中層管理……如果再過10年,香港將會變成怎樣?
從政治的角度看,說「五十年不變」,然後五十年後收回香港,這只是憑空的幻想,是不可能的現實。現實是,如果要在三十五年後收回香港,取消「一國兩制」,今天中國政府便要部署。反之,如果中央政府放任不理,來個100%的「港人治港」,結果將會是,在35年後,香港可能在名義上還是中國的一份子,但是在實際上,則是由英國和美國扶持下的傀儡政權,就像是2008年前的科索沃,表面上仍然是塞爾維亞的一部份,但實質上已經獨立了。
這當然是中國所不能容忍的事。所以,中國的處境是﹕要麼部署收回香港,暗地裏破壞「一國兩制」,要麼失去香港。它當然選擇後者。
因此,反對派的反對香港「赤化」,這說法是有根據的。事實是﹕這15年來,香港人的生存空間,無論在政治上、在經濟上,都給擠壓得越來越小,這就是香港逐步「赤化」之時的結果。
然而,這個對立最棘手的一面在於,由於中國大、香港小,而且中國的經濟正在急速發展,香港的經濟發展和商機,全在北面。如果我們拒絕「赤化」,後果就是經濟上的損失。反對派拒絕承認這個現實,卻編造了種種理由,去把這拒絕合理化,例如說,中國對香港的經濟貢獻很少,而且只有富人得益,也造成了本地的貧富懸殊,破壞了本地居民的生活安寧,諸如此類。這些理由不無是理,但是這些是理就有如六十多年前共產黨上台前批評當時的國民黨政策﹕批評是對的,但解決方法卻錯了,因為共產主義比國民黨的政策更壞。同樣道理,中港經濟有著一百萬樣的壞處,是事實,但是如果沒有中港經濟融合,情況將會更壞上一百倍。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中央政府的「赤化」行動,步步進迫,一直穩佔著先手,而且勝負差距日漸擴大。它並不急於求成,因為還有35年的路好走,不妨穩紥穩打,一步一步的來。而由於反對派的路越走越窄,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更是時不我予,只有訴諸激烈的抗爭行動,希望打出一條血路。他們所採取的手段,就是拒絕同現政權合作,希望藉著接二連三的社會運動,去推翻現政權,扭轉「赤化」的趨勢。
這未始是完全沒有機會的抗爭,只須梁振英政府犯上一次大錯,便是反對派反敗為勝的良機。而看董建華和曾蔭權兩朝政府的表現,梁振英政府也再犯錯的機會率是頗為不少的。如果反對派可以不停的癱瘓政府,令到政府無法正常運作,甚至是製造出某程度的暴動和社會不安,那就很可能令到中央政府屈服,同意修改《基本法》,讓港人享有更大的自主權了。這當然也是讓香港脫離中央控制的第一步。
總結而言,中央政府正在部署逐步收回香港,也即是反對派所稱的「赤化」。「赤化」的後果就是把香港的政經地位和自治權逐步壓縮,在35年後,香港將會變成上海深圳一樣的直轄市。如果我們不喜歡「赤化」,不妨加入反對派,以「民主本土化」作口號,去激烈抗爭,去癱瘓現政府,而代價則是政府甚麼也不幹,經濟停頓、甚至連市民建房、改善居住環境的過程,也會變得慢不可等。如果從政治的角度看,就算給反對派成功爭取了修改《基本法》,加強港人的自治權,新政府得再需要一二十年的磨合期,才能正常運作,而在這段磨合期間,香港人將會繼續受苦。
究竟香港人有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既可避免「赤化」,又可暢旺經濟、改善生活?答案是﹕沒有。生於一個國家、生於一個城市、生於一個大潮流當中,是命運。人生豈非有著無數控制不到的無奈事情?
在香港,應該是沒有一個傳媒、沒有一則評論,會如此坦白地向把這個事實說出來。這就是今日香港的政治死結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