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到一宗買殼套資產分贓不勻的故事,今天續完。
賣家見對方賴帳不付,唯有找黑社會出面,又恐嚇又出刀刀劍劍,什麼招數都出齊。要知道,在炒股票的財技世界,往往同做黑社會差不多,大家都有番三兩度散手。
不過,你雖然有刀刀劍劍鎹,但你有藤牌我有槍,買家也是久經戰陣之輩,幾個保鏢長期傍身,一年支人工都支成千萬,唔通怕了你的黑社會咩!你同我客客氣氣的談判,我沒法子不同你談,你出動黑社會,我就連談也不用談了,索性把錢收起來,袋袋平安。
賣家沒有法子,唯有向現實低頭﹕喂,你找個藉口,吃掉整筆六千萬,怎講都講不通啦。現在我投降了,應承你的條件,收回三千萬,這可沒問題了吧?
買家的回答是﹕現在已經遲了,六千萬元已經入帳了在上市公司之內,怎能拿回出來?在公司偷錢,是犯法的,我可不幹!
賣家大怒﹕咁你即係明食我鎹?三千萬給你吃掉,怎說也說不通!
買家不慌不忙,說出了一個solution﹕就這樣吧,你在公司當個顧問,每月出糧20萬元,慢慢搞掂條數,咁就得啦!
這個故事是一位同買賣雙方均熟悉的朋友告訴我的,我只和賣家見過兩面,但和買家很熟,評語是﹕「這位老闆牙齒當金使,答應過的事一定兌現,不過他的說話永遠模棱兩可,不在一開始時把條款說得清清楚楚,你一定是吃虧收場。像我這麼熟悉他的人,和他做交易,因為在事前把話說清了,次次都賺錢走,雖然次次都賺不多,但都叫做賺。」
2014年5月29日
財入光棍手 一去無回頭
有一宗財技實例,真人真事,兼新鮮滾熱辣,上星期才聽到的故事。因為報料者在富豪酒家吃了我一千大元,非得在此寫上一筆,收回成本不可。
話說老闆甲賣殼給老闆乙,講明「加減零」交收,這即是說,這宗買賣只涉出售上市公司,其餘的資產和業務,就要交回給原來的賣家。
好了,上市公司之內,什麼也沒有,但有一件物業。按照原來的談好的做法,應該是運用財技,把物業轉回給賣家的名下,又或者是,把物業賣掉了,然後把錢交回給賣家,這便大功告成了。這是十分簡單的財技,本來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
然而,問題出在,這物業在內地,有覑某些業權問題,也即是技術上是有難度的,賣家在賣了殼之後,居然搞來搞去,也搞不定這物業,尤其是,賣家已經賣掉了上市公司,再也不是物業在名義上的主人,要去談判,名不正言不順,更加是難上加難了。
到了這個時候,買家出手了。他也不能不出手,因為上市公司已經到了他的手上,他也想快快手手搞掂這件事。這位買家也真的是財技高手,兼且路路亨通,三扒兩撥,便把物業賣了,套現6000萬大元。
「殼」公司買家售物業 難分帳給賣家
問題就此衍生了﹕本來這6000萬元,是應該歸賣家擁有的。可是,當賣家要拿回錢時,買家卻說﹕「喂,你本來賣不掉這房子的,現在是我出了力,才把這這6000萬元收回來,應該一人一半,分了這筆錢。」
賣家當然不肯﹕「有無搞錯,你咁都得,唔好去搶!」
買家見五五分帳不能得逞,更加合曬合尺,反正錢是在自己手上,索性一毛錢也不付了,拖覑對方,慢慢的在談,這叫做「財入光棍手,一去無回頭」。
話說老闆甲賣殼給老闆乙,講明「加減零」交收,這即是說,這宗買賣只涉出售上市公司,其餘的資產和業務,就要交回給原來的賣家。
好了,上市公司之內,什麼也沒有,但有一件物業。按照原來的談好的做法,應該是運用財技,把物業轉回給賣家的名下,又或者是,把物業賣掉了,然後把錢交回給賣家,這便大功告成了。這是十分簡單的財技,本來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
然而,問題出在,這物業在內地,有覑某些業權問題,也即是技術上是有難度的,賣家在賣了殼之後,居然搞來搞去,也搞不定這物業,尤其是,賣家已經賣掉了上市公司,再也不是物業在名義上的主人,要去談判,名不正言不順,更加是難上加難了。
到了這個時候,買家出手了。他也不能不出手,因為上市公司已經到了他的手上,他也想快快手手搞掂這件事。這位買家也真的是財技高手,兼且路路亨通,三扒兩撥,便把物業賣了,套現6000萬大元。
「殼」公司買家售物業 難分帳給賣家
問題就此衍生了﹕本來這6000萬元,是應該歸賣家擁有的。可是,當賣家要拿回錢時,買家卻說﹕「喂,你本來賣不掉這房子的,現在是我出了力,才把這這6000萬元收回來,應該一人一半,分了這筆錢。」
賣家當然不肯﹕「有無搞錯,你咁都得,唔好去搶!」
買家見五五分帳不能得逞,更加合曬合尺,反正錢是在自己手上,索性一毛錢也不付了,拖覑對方,慢慢的在談,這叫做「財入光棍手,一去無回頭」。
2013年9月18日
1.4 「維基百科」有關「財技」的條文 (摘錄自《財技密碼》)
很多人參考一個專有名詞的定義時,會檢查「維基百科」,我也不例外。可是,當我檢視「維基百科」有關「財技」的條文,卻發現了,撰寫這條目的人,其實是個門外漢,而其寫出的定莪內容,幾乎每句都是錯誤。
然而,這「每句錯誤」,恰好正代表了一般人對於財技的誤解,由於這是通常性的誤解,這誤解也就很有代表性,所以也實在有此需要,作出糾正。
我照錄了「維基百科」的「財技」條文,而括號內的,就是我作出的糾正。我認為,當讀者看完了這段錯誤的條文,也看完了我的糾正,將會對「甚麼是財技」這個問題,有上了進一步的瞭解。
財技是一種金融投資、企業融資及財務策劃的技術,不正財。( 周按﹕此說不確。它是「目標為本」,可以正,也可能不正。) 常用於上市公司、外匯公司、
金市、期貨市場、派生工具之運作等。
金市、期貨市場、派生工具之運作等。
一般在金融業的衍生工具( 周按﹕遠遠不止衍生工具),主要是為了讓投資者分散或對沖風險而設計( 周按﹕遠遠不止於分散或對沖風險,還有許多其他的用途,見前文);但玩弄財技的人又不是為了風險管理( 周按﹕有時是,有時不是),他們有獵人心態( 周按﹕此話不確),唯一目的是找快錢,之後盡快離場( 周
按﹕此話也不確,財技很多時是很長線的玩法),不考慮商業倫理( 周按﹕有時會考慮,有時不作考慮) 和公司的健康成長( 周按﹕很多時公司有了財技,會成長得更健康,例如李嘉誠的「長和系」,便常常大玩財技)。
按﹕此話也不確,財技很多時是很長線的玩法),不考慮商業倫理( 周按﹕有時會考慮,有時不作考慮) 和公司的健康成長( 周按﹕很多時公司有了財技,會成長得更健康,例如李嘉誠的「長和系」,便常常大玩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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