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

寧收押不想坐臭格

於7月26日,尖沙咀金馬倫道Club Revel,無業男子曾煒程涉嫌圍毆鄰桌的32歲姓楊男商人Issac,其後他自首,由於要等待認人,因此裁判官陳志輝把楊繼續交由警方看管。

  話說被告在庭上投訴警署還柙條件差,指他還柙4天「無沖涼、無刷牙、無換底衫褲」。控方稱警方將會提供一次性內褲及牙膏等衞生用品,法官回應說:「還柙時好難想點就點。」

未認完人仍由警方看管

  網民對此冷嘲熱諷,不過,我看這些網民應該是混淆了流程。其實被告的意思,是想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候審,而不想在警署的「臭格」,這也是理論上的流程。不過,只是因為還未認人完畢,為免走來走去,費時失事,所以在這段時期,仍然由警方看管。同朋友講起此事,他很奇怪,被告為何要自首,而不去着草。

  我說,一來可能風聲太緊無法着草,二來着草除了路費要錢,在當地也不易餬口,可能比坐牢更慘。至於自首,則會有更大的機會被陪審團相信是誤殺而非謀殺。總之一句話,死者是飛來橫禍,死得無辜,兇手則是太過愚蠢,證明做黑社會也要有腦!

周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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