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名牌泡沫和 Hermès Birkin(上篇)

前幾天,和朋友D君說起,現時哪一個產業是最大的泡沫,我脫口而出:「名牌!」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有富豪權貴,但是按照人口和富豪比例,從來沒有過這麼多的名牌店。這是因為名牌成功的打進了中產階級的市場,就像中產階級也會買樓、投資買股票,他們也開始買名牌了。
不過,我仍然有點懷疑,人們對名牌的需求真的這麼大嗎?又或者說,名牌是一種炫耀性商品,着重的是「人無我有」,如果人人手上都有名牌,名牌也就沒有作用了。
對於名牌的大貶值,我是親身經歷過的。大約是二○○七年或以前,那時的人追捧LV,當人手一個時,Hermès Birkin就出場了。大約是二○○九年開始,Birkin變成了指定動作,必須用Croco(鱷魚皮)才算時髦,現在呢,Croco也太多了,那就要Himalayan(鱷魚腹部的皮,白色漸變色),又或是鑽石扣,才算高級。

LV大貶值

我記得,Hermès在巴黎St Honore總店的經理Veronique是這麼向我介紹鑽石扣的:「All exceptional colours must be diamonds.」
「Y聞」在他的專欄說過「普通的Birkin」,這位經理則更高一級,說的是「普通的鱷魚皮」。不過我在之前,我請她去了Le Cinq吃晚飯,她當然賣了包包給我。當然不是鑽石扣的。
Hermès本來是製作馬具的,因為馬鞍上要掛袋子,演變成女人的包包。它有兩款最有名的包包,一個是Sac-haut-a-croire(交叉的袋子,因掛在馬背上,所以「交叉」),後來Grace Kelly給拍到用這袋子掩住懷孕的大肚,這袋子便改叫「Kelly」。Grace Kelly父母都是當地名流,唸貴族女子中學,出道便是大明星,三十歲嫁給摩納哥王子,是美麗和高貴女性的化身。
Jane Birkin是英國人,唱法文歌成名,Kelly是高貴,Birkin便是真我個性。前者打扮莊重,像個王妃(她本來就是!),後者卻不施脂粉,頭髮蓬鬆的,戴着眼鏡,便去出門或出鏡了。

Birkin包包正確用法

話說有一次,Jane Birkin上了日本電視節目「Bistro Smap」當嘉賓。當四名Smap成員在專心烹調時,她接受「隊長」中居正廣的訪問。中居打開了她的Birkin Bag,找出了一大堆雜物,其中包括了一個舊款的walkman,內有錄音帶,還有一對子,她若無其事地說:「昨天才剛做過了腳底按摩,這襪子不臭的。」
這場烹飪比賽當中,Jane Birkin是評判,結果是木村拓哉和草彅剛贏了,獎品是一個紅色和一個棕色的Birkin Bag。木村拓哉問她,這袋應該怎去使用,她把袋子丟在地上,整個人踩了上去,狠狠的蹬了多腳,然後把雜物統統掃到包包裏頭,再用手抹了木村的臉,把臉油都塗到了包包之上。她補充了一句:「得把愈多愈好的飾物掛在包包的手柄上。」
這就是Birkin Bag的正確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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