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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日

我去應徵當廚師

話說有一天,美國名嘴Oprah Winfrey到瑞士,出席Tina Turner的婚禮。她穿了Donna Karan襯衣和拖鞋,到名店Trois Pommes「濕平」,看中了一個Tom Ford的「Jennifer」鱷魚皮手袋,售價是3.5萬瑞士法郎,結果被女店員說﹕「不,不,不,你不會想看那個袋,太貴了,你買不起,給你看另一個吧。」
日前,她為了電影《The Butler》的宣傳,被訪問時,說出了這個故事。
對這個故事,我有兩個注腳﹕第一,Tom Ford的東西真的是好貴,我覺得好唔抵。況且,又唔係歐洲貨,賣到咁貴,真的是接受不了。對,我作為名牌奴隸,一向只崇歐洲,不崇美日。
第二,在前兩天,我穿了Loro Piana的內衣,價值三千元,Seven for all Mankind的牛仔褲,價值二千元,又穿了一雙Bottega Veneta的鞋子,價值五千元,走到留家廚房吃午飯。一進門口,那待應便說﹕「廚房在那一邊。」
我愕然問﹕「甚麼?」
待應說﹕「你不是來見工當廚師的嗎?」
朋友以為我會好嬲,我說﹕「才不呢!當年我染了一個七彩髮型,每天都被警察查身份證,身上還袋住十皮八皮現金,幸好警察沒有搜身,否則隨時拉返差館,嚴刑迫供呢!」
朋友問﹕「後來呢?」
我說﹕「後來我唯有請了一個司機,不在街上走,那就不用被查了。」

2012年5月2日

名牌泡沫和 Hermès Birkin(下篇)

我一向認為,LV的產品質素很不錯,性價比應該是所有名牌當中最高的,所以當名牌泡沬初起時,第一個躍起大賣的,就是它。但是現在香港人都不大買了,中國人也不大買了,其中最大的原因,應該就是店子開得太多太濫了。所以部分客人走向了Chanel和Gucci。
現在Prada也上市了,名牌店子開得滿街都是,香港的租金是天價。外國當然也有這麼貴的租金,可是店子沒這麼密集,中環、金鐘、銅鑼灣、尖沙咀,所有的牌子都有,有的區份還有兩間店面,例如Hermès便在崇光百貨和利園都有店。
Hermès是最經營有道的,因為珍惜羽毛,貨源歸邊,得有關係,或者是大客,買很多其他的東西,才能買到包包。可是,我也真是懷疑,究竟有多少人買得起,一百五十萬元一個鑽石扣Birkin。雖然,這個鑽石扣的鑽石成本價,也得要十萬元。

扁嫂Birkin最大收藏家

上期說過的Hermès巴黎總店經理Veronique,話說我和她在(喬治五世酒店的)Le Cinq(即法文「五」)吃晚飯,她考我﹕「誰是世界上最大的Birkin收藏家?」
我的第一個回答是﹕「劉鑾雄。」
不對。
第二個回答是﹕「張松橋。」
也不對。
最後揭曉,答案是﹕「Mrs Chen。」
誰是「Mrs Chen」?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是也。
這女人明明不良於行,坐着輪椅上街,無法攜帶手袋,買來又有何用?據說,她買手袋時,不用看貨,只同售貨員通長途電話,售貨員報上尺寸、皮的品種、顏色和款式,只要是她沒有的,便有理無理統統買下來。
她不是用家,是收藏家。

泡沬爆破米蘭站遭殃

而香港最大的Birkin收藏家,我的朋友D君和我說過。名字?不能說。唯一可說的是,是一位女人,她是一位男人的太太。
就我的眼見,名牌泡沬是從2007年開始吹起的。說了這麼多,我的看法是,它應該距離爆破不遠了。終於有一天,人們會發現,名牌只是美麗的東西,作用是裝飾和美化,它是不能保值的,也不能令人提高身份和社會地位。
到了這時候,第一個遭殃的,應該是「米蘭站」。不過它已成功上市,如果泡沬爆破,反而更證明他的老闆早着先鞭,準確預測市場。
其實,Hermès的產品之中,我覺得最美的,是絲巾。現時它推銷用絲巾來包裹包包的手柄,真是絕配的synergy。

2012年4月25日

名牌泡沫和 Hermès Birkin(上篇)

前幾天,和朋友D君說起,現時哪一個產業是最大的泡沫,我脫口而出:「名牌!」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有富豪權貴,但是按照人口和富豪比例,從來沒有過這麼多的名牌店。這是因為名牌成功的打進了中產階級的市場,就像中產階級也會買樓、投資買股票,他們也開始買名牌了。
不過,我仍然有點懷疑,人們對名牌的需求真的這麼大嗎?又或者說,名牌是一種炫耀性商品,着重的是「人無我有」,如果人人手上都有名牌,名牌也就沒有作用了。
對於名牌的大貶值,我是親身經歷過的。大約是二○○七年或以前,那時的人追捧LV,當人手一個時,Hermès Birkin就出場了。大約是二○○九年開始,Birkin變成了指定動作,必須用Croco(鱷魚皮)才算時髦,現在呢,Croco也太多了,那就要Himalayan(鱷魚腹部的皮,白色漸變色),又或是鑽石扣,才算高級。

LV大貶值

我記得,Hermès在巴黎St Honore總店的經理Veronique是這麼向我介紹鑽石扣的:「All exceptional colours must be diamonds.」
「Y聞」在他的專欄說過「普通的Birkin」,這位經理則更高一級,說的是「普通的鱷魚皮」。不過我在之前,我請她去了Le Cinq吃晚飯,她當然賣了包包給我。當然不是鑽石扣的。
Hermès本來是製作馬具的,因為馬鞍上要掛袋子,演變成女人的包包。它有兩款最有名的包包,一個是Sac-haut-a-croire(交叉的袋子,因掛在馬背上,所以「交叉」),後來Grace Kelly給拍到用這袋子掩住懷孕的大肚,這袋子便改叫「Kelly」。Grace Kelly父母都是當地名流,唸貴族女子中學,出道便是大明星,三十歲嫁給摩納哥王子,是美麗和高貴女性的化身。
Jane Birkin是英國人,唱法文歌成名,Kelly是高貴,Birkin便是真我個性。前者打扮莊重,像個王妃(她本來就是!),後者卻不施脂粉,頭髮蓬鬆的,戴着眼鏡,便去出門或出鏡了。

Birkin包包正確用法

話說有一次,Jane Birkin上了日本電視節目「Bistro Smap」當嘉賓。當四名Smap成員在專心烹調時,她接受「隊長」中居正廣的訪問。中居打開了她的Birkin Bag,找出了一大堆雜物,其中包括了一個舊款的walkman,內有錄音帶,還有一對子,她若無其事地說:「昨天才剛做過了腳底按摩,這襪子不臭的。」
這場烹飪比賽當中,Jane Birkin是評判,結果是木村拓哉和草彅剛贏了,獎品是一個紅色和一個棕色的Birkin Bag。木村拓哉問她,這袋應該怎去使用,她把袋子丟在地上,整個人踩了上去,狠狠的蹬了多腳,然後把雜物統統掃到包包裏頭,再用手抹了木村的臉,把臉油都塗到了包包之上。她補充了一句:「得把愈多愈好的飾物掛在包包的手柄上。」
這就是Birkin Bag的正確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