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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9日

統計處管理無方,數據重質不重量

統計學是一門高深的學問,除了數學的計算之外,還得包括很多人文的知識,例如設計問卷、抽樣方法、訓練和管理問卷員等等行政的工作。如果所有的方法都是正確的,這即是說,問題的設計是正確的、抽樣的方法也是正確的、調查員也採用正確的方法去做前線工作,那麼,只要幾十份的問卷,就算是要代表700萬人,其準確率也可以高達95%以上。這一點,在一般小市民的眼中看來,可能覺得說法誇張,但是,只要學過最基本的統計學,就會知道,這不過是統計學的最基本知識而已。
相反,如果採用了不正確的統計調查方法,例如說,錯誤的抽樣、錯誤的問題、錯誤的流程,諸如此類,這叫做「垃圾進,垃圾出」,不管調查的人數有多少人,就是把全香港700萬人都調查遍了,都得不出正確的結果來。
以上的說法,是企圖向讀者們說明一個簡單的道理﹕統計學是一門重質不重量的科學,注重的,不是受到統計的人數,而是統計的方法。一般市民,或者是不懂得統計學的評論員,常常以統計的人數,去批評一則統計調查的準確性,這是非常外行的說法。同樣道理,我們去監察統計處的調查數據,也不應以「量」來作為衡量指標,而應以「質」為指標,而對於近日有統計處前線人員,涉嫌在有關?房的統計中,製造假數據,也應該用以上的分析架構,去作評論。
政府統計處統計出來的數據資料,有兩個作用﹕第一個是供給政府施政時,作為參考的根據。第二個則是小市民用來參考,用來監督政府的施政,也可以有著其他的作用,例如說,商人往往利用政府發放的公開資料,去作為營商的數據參考。所以,統計處製造出來的數據資料,對於整個社會,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出現了錯誤,從政府施政,到經濟發展,以至於小市民的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這一次的「劏房統計造假」,表面上顯示出從2006年到2011年之間,劏房數目大減了40.5%,住戶人口從11.15萬,銳減至6.63萬,令到政府大大的低估了劏房的嚴重性,也低估了社會對房屋的需求量,今日房屋供應量的極度短缺,「劏房統計造假」很負上極大的責任。由此可以見得,統計處的資訊看似是小事,實則絕對影響了政府的施政,統計處的部份職員的敷衍工作態度,竟能影響了數以萬計,甚至是十萬計的市民的居住環境,這實在是決不容許漠視的大問題。
今天我們討論的主題,並非在於劏房,而是在於統計處的統計數據。因此,我們暫且把劏房的問題擱在一旁,先不討論香港實際上的劏房數字是6.63萬呢?(這數字肯定少算了。)還是「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所說的112萬。(這數字肯定多算了。)
管理統計員的行為操守,是統計學中的管理學,是絕對重要的一環。一般來說,進行統計之時,統籌者會對每一個可能性,都下了嚴格的指示﹕怎樣去抽樣,受訪者怎做時,統計員該怎應對,受訪者怎答時,統計員該怎問下去,都有著統一的格式,去給統計員去遵守。然而,儘管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但如果統計員是不誠實的,再嚴格的規定,也是枉然無用,就是統計處另外派人去覆核,但往往也覆核不出一個真實來。
統計員的不誠實,在有時候,在所難免,正如社會上有賊人偷盜,放火打劫,有時是無法避免的。可是,嚴格的管理,以及管理階層建立良好誠實的風氣,則可以把統計員的造假情況,減至最低點。反之,如果管理階層都是渾渾噩噩,做事敷衍了事,那麼,上樑不正下樑歪,前線的統計主任那就難免會弄虛作假了。
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分辨出,是統計處的管理不善,還是只是個別的害群之馬,一粒老鼠屎弄砸了一鍋粥?由於涉及造假的統計員不在少數,所以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這是統計處的管理無方,風氣敗壞。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從「劏房造假」事件中,作出一個管中窺豹。為甚麼統計處的前線人員會見到劏房便掉頭走呢?皆因劏房只當成一戶人家,這是四倍工作、五倍工作、六倍工作,但只能當作完成一份指標,統計員會視之為畏途,不肯認真去做,才是其中的真因。為甚麼統計處的統計流程設計會如此的不恤人性、如此的不識前線工作人員的心理?這當然是管理階層高高在上,不懂前線工作的細節,自然也是管理不善的一種。
縱觀整件事件,我們得出來的結論是﹕第一,統計處的工作至關重要,因為政府的大部份政策,所作出的分析,都是根據統計處的資料,而作出結論。第二,今日的統計處管理不善,所以不可靠,不一定能得出準確的統計數據,往往會誤了政府的決策。第三,統計處的工作質素評估,應以質素和準確性為主,「量」反而是其次。統計處需要改革,但改革的方向,應從這條路去走。

2013年1月8日

貧民窟就是劏房,副局長緣何涼薄?

究竟香港是不是需要劏房,甚至是需要籠屋,這實在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值得我們提出來,去作出討論。
而在討論之前,我們首先得理解最基本的概念﹕劏房的本質究竟是甚麼呢?
劏房固然是香港獨有的產物,但這只是就這獨特的形式而言,如果我們跳高一層去看,看清楚其本質,便會發現,這是許多個城市共有的現象。那麼,究竟劏房是甚麼呢?答案很簡單,它就是貧民窟。
在很多大城市,都有著貧民窟,即是貧窮人口居住的地方。在印度的孟買,有,在美國的紐約,哈林區以前是著名的黑人區,也是貧民聚居的地方,以前居住在西方的中國人,都是苦哈哈的窮人,所以很多城市的唐人街,同時也是雜亂擠迫骯髒的貧民區……這些貧民區都有一個特點,就是距離市中心十分接近,那是城市中的次黃金地段,地租非常昂貴,而不會住在房價租金較平的郊區之內。
同樣道理,香港以前也有木屋區,這些木屋區聚集在甚麼地方呢?鑽石山、北角等等,都是距離市中心十分接近的地方。為甚麼會有這個情況出現呢?
答案是﹕住這這裏,雖然租金昂貴,但是由於靠近市中心,所以工作機會也比較多,賺錢比較容易。如果住在郊區,雖然租金較為便宜,但是出入的時間、交通的金錢,也遠高於住在市區,相比起來,還是忍受著居所的狹迫,住在市區的劏房或貧民窟,是兩害取其輕的做法。
討論到了這裏,答案就跳出來了﹕所謂的「劏房」,不過是貧民窟的香港版本。而貧民窟也者,其特點是見縫插針,只要有機可乘,貧民就會乘虛而住,至於合不合法的問題,只有以後再說了。香港以前有亂蓋的木屋區,紐約以前的哈林區亂七八糟,都是這樣的產品。
因此,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有錢人住在高尚住宅區、住豪宅,貧民也是住在市區,住在有錢人身邊的貧民窟,因為這兩者的時間,都是金錢。反而是中產階級,才有這個閒情逸志和財力,去住進租金比較平、環境比較好、距離比較遠、交通費比較貴的郊區。
說到這裏,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正如邱誠武副局長的所言﹕在今天的香港,劏房的確是「有需要」的。因為今日的香港貧富懸殊,兼且房屋供應嚴重短缺,貧民不住劏房,難道露宿街頭嗎?正如在許多大城市的貧民窟,也是「有需要」的,當年香港的木屋區,也是「有需要」的,皆因有這麼多的貧民,就需要這麼多的貧民窟,這個「需求量」,從經濟學的角度去看,是一看就看得出來的,也不待政府高官去作多言。
所以,現在的問題重心,不在於是不是有劏房的「需要」,因為人人都深切地知道,劏房雖壞,但是如果把劏房取締了,後果將會更壞,因為這不啻於毀人家園,令到貧民唯一的立錐之地也剝削了。因此,在今天的客觀條件之下,劏房是必需的,這也是人所皆知的事情了。
現時的關鍵,在於如何在短時間提供足夠的土地供應,令到環境惡劣的劏房再沒有存在的必要,就像當年的港英政府大量興建廉租屋,才能把木屋區消滅掉,這兩者的原理是一樣的。當然,積極消除貧富懸殊,也是令到劏房的需求減少的有效手段。不消說的,作為政府高官,其作為應該是努力去消滅劏房,而不是涼薄地就此說出風涼話。我們並不反對邱誠武的說法確有道理,但如此赤裸裸的把事實說出來,卻也的確是涼薄,這個形容詞用的十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