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施永青先生舉出了數據,證明香港並不缺小型單位,但是政府卻大量興建小型單位,這當然是錯誤的政策。
施先生是從數據上去對此作出批評,但我卻從理論上,也就此多次批評過政府許多次,我其實已經從多方面批評過很多次有關這政策,在今次,我再用另一個理論性的角度,去探討這個問題。
當市場追捧細價樓,政府便去大力發展小型單位,例如推出地皮時,指定發展商用來興建限呎樓。這種做法,或者是這種思維,有甚麼不對頭的地方呢?
答案是:細價樓和小型單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政府居然連這種基本的概念也搞錯了,其笨可想而知。
我常常會用一個例子,來作說明:當一個地方的人民,餓得大量去吃樹皮草根,政府會不會因此而得出結論,這個地方很缺樹皮草根,所以新開闢的地應該主力去種樹,而不用來種糧食呢?
答案是不會的,因為人們吃樹皮草根,只是因為冇五穀可吃,而又肚子餓,所以才迫得吃樹皮草根。政府反而應該多種田地,不讓人民吃樹皮草根才對。
香港市民熱搶細價樓,這並不代表他們很喜歡住在小型單位,很喜歡用「大嗱嗱」幾百萬元去買一間小得放屁整間房子都嗅到的小地方,而是他們的錢只能夠負擔幾百萬元的房子,那就只能夠購買這個大小面積的房子了。
換言之,市民搶買的是細價樓,而不是小型單位,如果他們能夠用相同的幾百萬元,能夠買到大一點的單位,能夠買到1,000方呎,而不是500方呎的單位,他們是十分樂意的。
簡單點說,市民的收入就是這麼多,大部分的市民,只能夠負擔得起300萬元至500萬元的房子,所以,樓價升了,他們是買這個價格的房子,只是單位面積小一點,樓價跌了,他們用同樣的錢去買面積比較大的房子,如此而已。
這好比在美國的中型城市,樓價比香港便宜得多,當地的人民是不是會用幾百萬美元,去買一間小型單位呢?答案是不會的,他們照樣是花幾百萬美元,用上三成至五成的收入去供樓,只不過,其買的房子比香港的大得多而已。由此可以見得,香港市民追捧的是細價樓,而不是小型單位,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可不要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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