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6日

香港繼續亂 股市照可升

我常常覺得,「滬港通」除了在金融經濟方面可以發揮作用外,還有政治目的。要知道,今日香港的股市,大部分的市值,均是來自內地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大型國企,如「八行五保」,幾家大型電訊公司,諸如此類,再加上匯豐控股(0005)、和記黃埔(0013)這些國際大型上市公司,以及那些本地老闆、內地項目的公司,如中國天然氣(0931),香港本土的上市公司的數目,已經變成了少數,就算是新鴻基地產(0016),也都要用500億元,投資上海的地王了。
炒港股將以內地資金為主
至於投資香港的資金,一部分是外資,內地資金佔了愈來愈大的份額,也是人所共見的事實。當「滬港通」開通了之後,相信內地資金炒香港股票,速度將會以倍數急升,在不久的將來,炒港股的資金,將會以內地資金為主力,港資將會迅速的泡沫化、邊緣化,就算是炒殼股,相信在未來,「滬港通」進一步放寬,也會漸漸由內地資金,取代了香港人。
所以,在未來,香港股市從上市公司到投資者,主力都是內地人,香港交易所相等於A股的國際板,本地的上市公司,如新地,新世界發展(0017)、會德豐(0020)等等,其內地投資的份額將會愈佔愈大……
在這個情況之下,香港不管有多亂,金融經濟都可以繼續維持下去。此外,縱是「佔領中環」,如果大部分的投資者都在內地,股票公司也是在內地,上市公司的業務亦是在內地,而交易都電子化了,哪又有什麼相干呢?在這個情況之下,香港繼續亂,股市繼續升,這個情況是很有可能發生的。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006/columnist/en30_en30.htm

不知廉恥上升的股票

「壹照明」(8222)是在9月29日,香港風雨飄搖之日上市的。這隻創業板股票,招股價是0.5元,發行1億股新股。
我的判斷是這一隻股票很可能是今年「創業板新股王」,故在它上市當日早上9時不到,已特別為此事起床,致電經紀,按market price買進100萬股。
很可惜,縱是使用了market盤,也買不到,因為它的第一口價,買盤放在0.35元,但卻並沒有成交,而根據規例,沒有成交的market盤,是買不進的。在開市後的第一口價,它已經升了7倍,在當天,它的收市價是4.1元。
在接著的幾天,香港愈來愈亂,「佔領香港,遍地開花」,當然也不適宜買股票,皆因「有懷疑,揸現金」,人同此心,股市焉能不跌呢?但是,「壹照明」居然不跌反升,連續升了3天,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如要分析我為何想買這股票,及這股票為甚麼升個不停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現在流行的創業板炒法就是不停的升,升到不可思議地步,如「MILLENNIUM PG」(8147)4個月升了10倍,20億元市值,「圓美光電」(8311),約40億元市值,8個月升了6倍,「匯財軟件」(8018),約49億元市值,半年升了4倍……這些股票,好像違反了地心吸力,也好像違反了「市值定律」,高高市值,都在不知廉恥地照升。(按:「廉恥」字面意思,是「cheap is a shame」,故股票「不知廉恥」,就是很expensive的股票了。)
所以,我唯有挑出一隻「乾到龜裂」的股票,希望它重演以上的奇跡一次,這就是「壹照明」了。事實上,這股票上市3天,正值「上在佔中蔓延時」,根本不會有人去留意,發行新股1億股,3天來的總成交量,也不過是717萬元,連零頭都不到,怪不得它能夠違反地心吸力地猛升了。
在上周五,恒指從開市不久的跌368點,收市時居然倒升了131點,我和一伙炒股票的朋友均都認為,今天(星期一)將會是「股市反擊戰」,多半是大力反彈幾百點。所以,我們均想在今天重新開倉,大買股票,迎接「滬港通」,而揸到乾晒的「壹照明」,當然也是在我們的shopping list之列了。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29726

2014年10月5日

郭美美的肉價

話說當日郭美美被捕,爆出其為當娼的事實,而其春風一度(即「一陣夫妻」)的肉金,為30萬元人民幣。當此價格給揭露了出來之後,馬上招來了網民的質疑:究竟以郭美美的容貌,值不值得30萬元的肉金呢?

我相信,很少有網民嫖過30萬元的妓女,我當然也沒有這個闊氣。但我雖沒吃過這種高級雞,至少看過雞價目,曉得如何分辨高級雞的價格。

簡而言之,女人說穿了,不過是大同小異,不同的女人之間,沒有太大的變化,所以,如果論到肉價,不管是誰,縱是仙女下凡,也不值30萬元。

真正值錢的,不是女人的容貌,而是其身份,例如說,名氣。據說,已故的羅某曾經說過一句名句:「俾英女皇我,我都制,夠威吖嘛!」

所以,女人只要有名氣,便可以叫價,例如說,在幾年前,某位內地朋友花了15萬元,嫖了一位名女人,事後問人:「她究竟幾多歲?」

答曰:「48歲。」

內地朋友慘嚎:「天呀,我才三十幾歲,我從來沒同過過麼老的女人好過!」

因此,郭美美的business model其實是:「你知道郭美美嗎?她是一位有權有勢的大老闆的女人,本來是千金難買,不過,她現在落難濠江,只要30萬元,就可以和她一聚了,這是千載難逢的良機呀!」

試想想,這個女人,別人投資了一億幾千萬元,在她的身上,而自己只花30萬元,便買下了,還可以給那位大款戴綠帽子,這是多麼划算的事!想到這一點,30萬元便是一點也不貴的肉價了。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columns/%E8%82%89%E9%A3%9F%E4%B8%AD%E7%92%B0/20141005/91038

2014年10月4日

炒新股的部署

在我的第一本炒股著作《炒股密碼》,其中的一章是有關新股上市的,開宗明義的主題是:所有的新股上市,都是為了從投資者的身上賺錢,從來沒有是去派錢給公眾的。以上結論的論證,不證自明,不須多贅。
我們也可以說成:所有的股票的發行,都是為了為發行者,即是上市公司的老闆賺錢,而不是派錢給散戶。問題在於:如果公司上市,是為了在市場賺錢,那麼,我們為甚麼還要買股票、炒股票呢?我也曾經講過一個比喻:所有的男人結識女孩,第一步都是心謀不軌,想同她上牀,但女人可不能因為這個原因,不想被男人欺騙,因而因噎廢食,當一世的老處女。問題只在於,她要小心選擇男人,以免遭到欺騙。
這在西諺的說法,叫「no venture, no gain」:我們雖然明知印刷和發行股票的人不安着好心,但也必須去冒這個輸錢的風險,原因很簡單嘛,因為我們想贏錢,但不冒着輸錢的風險,則不可能贏錢,這也是永恒的真理。
而根據我的不科學的「印象推算」,有95%的新上市股票,在上市後的三年之內,都至少有一天的股價,是跌破招股價的。除外的只有一個種類,就是政府因「privatization」(這個名詞有兩個截然不同的意思,所以不作繙譯了)而上市的公司,如「地鐵」(0066)、「領匯」(0823)、「友邦保險」(1299)等等,因為這些公司的上市,同時也是有關人等上下其手,借機「尋租」的大好機會,所以也只有這種上市是必賺的,這正如投資大師彼得林治的名句:「不管英女皇賣些甚麼,瞓身去買就是了。」
不過,新股上市,雖然其目的都是為公司的老闆圈錢,但我還是抱着冒險精神,常常身體力行地,去申請、去炒賣,皆因利字當頭,「no venture, no gain」也。
在不久前,我認購了一隻新股「百本醫護」(8216),又買進了一隻半新股「恒寶企業」(1367),各自賺了幾十萬元,甚至是我關注過,但並沒有買進的「先達物流」(6123),上市後的股價也升了一倍以上。因而令我對炒賣新股的興趣和信心均是大增,這叫做「食髓知味」,又再希望投錢於新股之上。
在這個星期,我看中的新股一共有兩隻,一隻是主板「強泰環保」(1395),集資額只有1.2億元,另一隻則是創業板「壹照明」(8222),集資額更是只有幾千萬元(因為此文發稿是在星期四,所以還未知道定價情況),都是貪其市值小、容易炒,很可能有倍數升幅。
在「強泰環保」,我申請了二百萬股,只獲得了二十萬股的配售,是買糖不甜,買鹽不鹹的箋箋數量,在「壹照明」,更加是一股也沒有,得個桔。所以,我決定在它們上市之後,慢慢的增持其股票,直至買足了我心目中的數目為止。
但我當然不會像文友孫柏文般,來一個「不問價追入」,而是慢慢的去購進,價錢適合,走勢適合,才會下注,甚至不排除玩「高沽低揸」,trade來trade去,賺差價。總之,一切見機行事,是不會錯的了。

2014年10月3日

政治鬥爭愈烈 樓價愈升

如果從純炒股票的角度去看,「佔領中環」根本不可怕,因為政治動盪不會影響到股市,幾乎已經是炒股老手的共識了。但是,我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沽出了部分的股票,令到自己非但沒有欠債,而且還持有部分現金,以策安全。
然後,在風頭火勢的那天早上,老友「阿香」來電,問我可不可以撈底,我的回答是﹕「跌幾百點就去撈底,就算彈回原狀,你又贏得幾多?」
股市的格言是,血腥遍地之日,才是入市買股之時,如今只是出動催淚彈,又不是解放軍入城,大施鎮壓屠殺,股市大跌幾千點,那時才是瞓身入市買股票之時呢!
股市大跌幾千點才入市
據說一位我認識的人(應該不能稱為「朋友」)因為「佔領中環」,因而暫停買樓,希望樓價遲點會下跌,才入市還未遲。然後,我在討論區看到一人的真知灼見,說因為不合作運動的展開,政府找地的過程將會更形困難,以後的供應會更少,所以,樓價應該不跌反升才是。
然而,這個說法雖然很有道理,但其實,民主派的不合作運動,已經發動了兩年,只不過以前是詐詐帝帝,用各種其他的理由去搞不合作,如東北發展是毀人家園,發展郊野公園是破壞環境,諸如此類,但在以後,則可以大條道理,一句不合作,就去反對了,唔使講咁多嘢。
換言之,如果不合作運動早已存在了,現在再去擴大,但還能有多少空間再去擴大呢?這即是說,土地供應本來就不足,就算不合作運動展開了,也不一定會更壞三分。不過,話說回來,政治鬥爭愈烈,樓價愈升,這個基本分析卻是正確的。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003/columnist/en30_en30.htm

使用催淚彈的局限條件

本文的重點,並非關於使用催淚彈是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它究竟有沒有用,或者是,應該在甚麼場合才可以使用的問題。
香港警察並非沒有用過催淚彈,在1967年暴動時用過,在1984年,因的士加牌費和首次登記稅時,也用過,在1996年,越南船民在難民營中暴亂,亦用過,2005年時,韓農抗議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會議,同樣地用過催淚彈。但為甚麼以前的使用催淚彈,均能奏功,但這一次卻非但無效,反而引來更多的示威群眾呢?
原因很簡單,以上的這些事件,要對付的都是犯法分子,當時只須出動催淚彈,便能打散群眾,警察跟著出動,大舉拘捕群眾。像1996年越南難民營的那一役,當局出動了一千多名警員,把逃走了的二百多名越南船民全數抓回難民營內。換句話說,在以上的情況之下,出動催淚彈是第一步,它的作用是打散對方的陣勢,令對方給催淚昏了頭,以便跟著的拘捕行動。
然而,在這一次的警方行動,所面對的示威群眾,人數太多,催淚彈對付不了這許多人,但最重要的,是動用了催淚彈之後,又不能拘捕對方,因為對方根本沒有犯法,要拘捕也沒有理由。
在這個情況下,當催淚彈的威力過後,人們又可以繼續集結起來,而且,還因為電視畫面的震撼,令到更多的同情者去參與上街,這就是「928」當日所發生的情況。
簡而言之,催淚彈得與警棍並用,而且還要同時把犯法者拘捕,才能發揮效力。如今示威群眾沒有使用暴力,警察不能使用警棍,去傷害對方,更加不可以拘捕,既然沒有以上的大前提,這自然不適合使用催淚彈了。
我在一篇社論中,曾經寫過:「有關政治和民意的部分,並非曾偉雄的專業,如果出錯,也是梁振英的責任,與曾偉雄無關。」
如果警方不理民意,要強硬清場,那麼,他們在使用催淚彈之後,也可能加用警棍,或者是使用大殺傷力武器,如水炮、音波車之類,如果這樣做,固然會震撼了整個社會,政府變成了暴力武夫,形象跌到谷底,但是,這至少可以有效的驅散到群眾,算是完成了「任務」。
換言之,香港警方使用催淚彈,既不能做到預期的效果,達成不了「任務」,反而徒然喪失了形象。這又代表了,他們根本不明白使用催淚彈時的局限條件,這自然是不專業的表現。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29474

2014年10月1日

梁振英錯誤授權 曾偉雄全不専業

今日「佔領中環」的蔓延至不可收拾的地步,這個十級風暴究竟是怎樣形成的呢?或許可以這樣說,在6月之時,「佔領中環」的宣傳工作到達了高峰,但當7月之後,中央政府、特區政府,以及民間建制派人士接連出招,已經將「佔領中環」的聲勢瓦解了大半,後來反對派變陣出擊,改由學聯和學民思潮打頭陣,社會上的輿論,也只是毀譽參半,而大部份市民對於學民思潮煽動中學生參加罷課,更加是不同意居多。為甚麼在短短的幾天之內,民意可以逆轉到這個地步,令到了以十萬計的人上街示威,支持民主派、反對政府。在這幾天以來,政府究竟是做錯了甚麼呢?
在學生們初集會示威的時候,本來一直平靜,直至由學生領袖黃之鋒帶頭,衝擊公民廣場,意圖進入,警方便宣稱這項行為是不合法的,所以宣佈這變成了非法集會。因此,警方採取了武力行動,並且拘捕了74人,並向另132人發出警告,正是由於警方的使用了武力,去對付學生,這令到大批市民產生了反感,因而上街呼應支持。在這個時候,「佔領中環」乘著民氣,即時啟動,更加引來了越來越多的支持者加入。到了這個時候,警方決定出動防暴隊,一共使用了37枚催淚彈,但是催淚彈非但無法軀散民眾,反而令到更加激發了民氣,令到上街的市民越來越多,終於到達不可收拾的局面。
在分析這事件之前,且讓我們回到在事件進入高潮時,行政長官梁振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一起在政治府總部開記者招待會,梁振英的說法是,絕對信任警方專業判斷,以及執行職務的專業性。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並非公共空間,而是政府總部的一部分。曾偉雄的說法則是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限制,僅在必要時使用最低武力。正是以上這三個錯誤的判斷,令到政府處理這事件完全錯誤,因而引發出這場軒然大波。
第一,是林鄭月娥的說法,公民廣場是政總的一部份,從法律上來看,當然如此。可是,一般市民看來,這只是一片空地,學生們衝進空地,有何不對的地方呢?至少,衝進空地,又不是衝進政府總部之內去搗亂,縱是犯法,最多是被警告,總不應該被拘捕吧?林鄭月娥的這個說法,在法律上,是完全正確的,可是,在政治上、在民意上,卻是大錯特錯了。
第二,是梁振英的說法,我們假設他這一次說的完全是真話,他真是把事情交到警方的手上,去全權處理。問題在於,警方所受到的專業訓練,是企圖做到零罪案,優秀的警察的標準,是在罪案發生之前,把它撲滅。但很明顯,這一場並非撲滅罪案的戰爭,而是政治鬥爭,戰勝的關鍵不在於誰能打勝,如果打勝者就是勝利者,只要解放軍入城鎮壓就可以了,何必麻煩呢?問題在於,這是一場民意之爭,誰能得到民意,令到市民覺得對方理虧,誰便獲得勝利。換言之,這是一場「受害者得勝」的遊戲,甚至可以說,如果可以令到學生或「佔領中環」者,衝進政府總部之內,大肆搗亂,那麼,市民將會既痛恨又痛心,這時,政府就是大贏家了。
所以,梁振英的正確處理方法,是親自上陣,控制民意,以民意為依歸,以政治先行,但很可惜,他卻並沒有這樣做,反而「相信警方的專業判斷」,就是這個決定,注定了後來政府在民意方面的大潰敗。
第三,是曾偉雄所說的,警方按照有關原則來處理示威,即是僅在必要時,使用最低武力。究竟甚麼是「最低武力」呢?答案是高一級的武力,所以,對付空手的民眾,警方使用催淚彈和胡椒噴霧,這種做法,有何不妥呢?答案是,在以前,真正動粗示威的激進分子,最多只是十來廿人,警方以大量人手,再加上胡椒噴霧,已足以制服激進的示威者。但是,胡椒噴霧並不足以在對付數以千計、以萬計的示威人群,但是,催淚彈的作用不大,只足以暫時性地驅散人群,但人群很快便又可以再度集結起來,並沒有長久的作用。反而,因為催淚彈的出現,令到民意大為反感,從而令到他們更加同情示威者、更加討厭政府,因而令到更多更多的人群上街。
有關政治和民意的部份,並非曾偉雄的專業,如果出錯,也是梁振英的責任,與曾偉雄無關。可是,究竟催淚彈的作用有多大,能不能夠有效地驅散大量民眾,並且令到他們不能重新集結起來,警方應有這個專業的評估。如今很明顯,警方的武力使用,並不能夠達致其目的,因此,在這方面,警方是需要付上全部責任的。
其實,警方在處理事件的專業不足,並不止於此。話說在星期日,在金鐘驅散示威者時,警方的警示牌,其中一面是黑色,寫有「警告催淚煙」,另一面是橙色,寫有「速離,否則開槍」,根據警方在後來的說法,當日只是警示出黑色寫有「警告催淚煙」的那一面,並無意向示威人群展示「速離,否則開槍」。假設警方並無說謊,則把一張牌如此設計,寫成兩面不同文字的那一位,可說是跡近智障,愚蠢得無法原諒。警方居然可以容許這種智障式的警示牌的大量使用,其管理的惡劣,也就不言可喻了。
香港的變成政治城市,示威無日無之,並非自今日始,特區政府的處理這類問題,居然還抱著如此「小學雞」的態度和做法,難怪民望每況愈下,發生這一場「形象崩盤」事件,也是有著其必然性。


(新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