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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1日

政府扶貧主力應在N無人士

「三無人士」指的是無住公屋、無綜援、無交稅的低下階層,而在「三無」之上,還有「四無」、「五無」,以至於「N無」,其中還包括了無工作、無擁有住宅、無生果金、無強積金補助、無在學兒童、無獨立電錶、無老人、無兒童等等,簡單點說,就是那些貧窮的低下階層,卻在政府的福利網以外,根本無從領取福利。
我們一直鼓吹政府扶助中產階級,因為當我們檢視了政府發給低下階層的種種福利,其實已經很足夠,雖未能大魚大肉,但是豐衣足食是不用愁的,甚至有人被揭發用綜援來嫖妓,或是用綜援來到印尼渡假,也不是罕見的新聞了。事實上,現時享受著政府福利的低下階層,其生活水平和低端的中產階級的差距並不大,所以我們認為這些公屋綜援戶並沒有多大的生活困難,政府也沒有加大力度去幫助他們的急切性。但是,前文所謂的「豐衣足食」,大前題是這些人必須是在政府的福利網之內,然而香港還有大約十萬名在福利網以外的N無人士,他們的生活可就慘情了。
我們在先前的社論已曾經說過,香港的低下階層分為兩個階級,一個是公屋住戶,他們的生活水平和中產階級差不了許多,另一個就是非公屋住戶,生活可就差天共地了。N無人士就是這個分類的再精確化,他們才是活在這個社會最底層的人。因此,我們得出來的結論是﹕政府的扶貧措施應該集中於幫助N無人士,而不是現有的福利階層,所以當日前曾俊華司長發表《財政預算案》時,我們雖然大致滿意,但卻也同支持社民連的示威人士抗議《財政預算案》忽略了N無人士。(我們是很少支持社民連的政綱,但這一次是例外,因為我們的立場向來是對事不對政黨,廣東話說的「一單還一單」。)
其實,政府也並非沒有關切過N無人士,問題是,要找出這群N無人士,得建立一份名單,這會令到事件十分複雜,將要付出大量的行政費,而有很多亦是技術上難以執行。例如說,有議員建議向輪候公屋人士發津貼,但10萬名輪候公屋市民當中,有4萬人是申請與家人分戶的單身人士,並非全是低收入人士。而曾俊華的說法未始無理﹕任何公共政策,無論多麼周詳,都難覆蓋所有人需要。
我們的看法是,要全面解決N無問題,其實只需要兩招,第一招是加快趕建公屋,讓N無人士不必住進比山頂獨立屋呎價還要貴的劏房,而且還得付出比市價高出五成的電費。當然,有一部份三的N無人士並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例如居港未滿七年、部份家庭成員未獲單程證來港、收入超過申請入息限額、原有公屋被其他家庭成員佔用、過往曾申請政府資助買樓或獲得政府賠償等等,但只要公屋多建了,劏房的租金也會下調,也減輕了他們的租金壓力。至於第二招,則是已故經濟大師佛利民所發明的「負所得稅」,也即是低收入人士可以獲得稅局倒過來付錢給他們。這牽涉到整個稅務系統,在技術上當然是難以執行,但是現在香港政府已有了「低收入綜援」,其實也是類同的東西。一個低收入人士堅持自力更生,工作賺錢,是值得尊重的,總比「綜援養懶人」更值得尊敬。我們認為,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在實質需要,政府都應該大幅加強低收入綜援,就是最有效幫助N無人士的方法。
今後香港政府的扶貧政策和資源,應該主力放在N無人士之上,而具體的方法就是多建和快建公屋,以及大幅加強低收入綜援,這就是我們的看法。

2011年4月18日

如何可以既領綜援、又賣雞蛋仔?

雞蛋仔阿伯事件的發展峰迴路轉,居然被揭發出他是領取綜援者。他的自食其力、不領綜援的浪漫故事頓然遭發現是一場謊言,其數以萬計的支持者「痴心錯付」,情何以堪,不知應該如何了結了。

毫無疑問,雞蛋仔阿伯的說謊是一件可恥的行為。但是我們不妨想深一層﹕為甚麼這位阿伯要一邊賣雞蛋仔,一邊領取綜援呢?或者不妨再問﹕一邊領取綜援,一邊工作,毫無疑問是犯了法,但是在道德上,其錯誤又何在呢?

工作是一件有尊嚴的事。老人家自食其力,更加令人尊敬。當然了,工作也能賺取金錢,雞蛋仔阿伯之所以賣雞蛋仔,最大的原因一定是為了金錢。換言之,他之所以賣雞蛋仔,一大原因就是「綜援不夠使」。而他之所以去當無牌小販,而不去打工,兩者的收入雖然同樣微薄,但是賣雞蛋仔既需要本錢,也有被沒收謀生工具的可能性,風險遠比打工高得多,只是當小販可以逃離稅網,令他可以繼續享受綜援,因此這也是他唯一可打之工。

問題的答案出來了﹕賣雞蛋仔不可以領綜援,而領綜援不可以賣雞蛋仔,當兩者兼做時,就是違法。香港常有「綜援養懶人」的說法,但正確的說法應該是「綜援鼓勵懶人」,因為不可兩者兼得時,市民唯有取綜援而棄工作也。

但是,為甚麼政府不可能接受雞蛋仔阿伯領取半額綜援,同時又可工作呢?這樣子,政府既可減少了綜援的支出,又可鼓勵人們努力工作,而綜援也再也不會被譏為「鼓勵懶人」了。事實上,這就是經濟大師佛利民一直提倡的「負所得稅」,既可幫助窮人,也不會減低了他們的工作意願。

另一方面,當最低工資實行了以後,像雞蛋仔阿伯這種老人,相信會更難找到工作。如果他們能有機會,可以當一個自僱的小販,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幫助,而對不少老人家而言,一份工作的意義並不止於金錢,也為他們帶來了生存的意義和目的,適量的勞動和與人溝通更能令他們活得身心健康。政府如要為這些老人家著想,何不大發善心,讓年過六十五歲的老人家可以在不阻街的前題下,當個小販,這可能是對老人家最大的德政。

如果政府實行了負所得稅,雞蛋仔阿伯便能既領(部份)綜援,又能工作,如果政府對老年小販大開方便之門,雞蛋仔阿伯便能公然去工作(衛生問題的執行十分簡單,只須規定他們向某些合法的分銷商購買材料,而且必須在售賣的地點進行混製)了。

雞蛋仔阿伯的公然說謊,欺騙了許多香港人的感情,是可惡的。他的鑽空子領取綜援(打工自然算是「騙取」,但無牌小販只能說是鑽空子),也是令人不喜。但是這事件也恰好是一個寫照,照出了有關法例的不足之處﹕如果法例能給人們多點彈性,香港人是可以活得更尊嚴、更富裕和更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