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有養過寵物,因為怕麻煩,也怕負責任。但是我看人們養寵物,卻往往生了一個疑問。
話說寵物當中,最為流行的,當數貓和狗。不少地方的人,都有吃貓肉或狗肉的習慣。
在古代,狗肉是非常流行的肉類,幾乎每一個種族,都有吃狗肉的習慣。而禁吃狗肉,是近代才開始的禁忌,主要是起源於歐洲,但就是以愛狗聞名,滿街狗屎的法國,直至十九世紀時,吃狗肉還是普遍的行為。
直至今日,也還有不少地方是吃狗肉的,最有名的是朝鮮和越南,印度、印尼、菲律賓均有局部地區流行吃狗肉,中國的「雷州狗肉」是著名的,但中國的北方人不吃狗肉,東北人則嗜吃,相信是朝鮮半島傳來的習俗。不過,中國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人們也對吃狗肉感到惡心了。韓國人本來堅持吃狗肉是必須捍衛的傳統文化,雖然首爾在一九八四年把狗肉歸類為「令人厭惡的食品」,不過現時仍然通街可以吃到狗肉。至於在「文明」的瑞士的Sankt Gallen,也以吃狗肉菜餚著名,而這個州的人口有五十萬人,佔了瑞士人口的6%。
很多人都認為,吃貓吃狗吃寵物,是殘忍的、是不文明的。不過話說回來,把貓和狗閹掉,把牠們整天困在屋子裏頭,一天只見到主人幾小時,難免造成了心理毛病,這種做法,也不見得文明到了哪裏去。
在以前新界的圍村,貓貓狗狗都是不會閹割的,一到春天,就亂來交配了。當然,牠們的生活也是十分自由,隨便在家中進出進入,往外便走,結交朋友,玩玩鬧鬧,生活可多姿多采了。這種生活當然十分愉快,唯一的缺點,是圍村的人也有吃狗肉嗜好,貓狗在外出之後,往往給扑掉吃了,不過既然牠們的繁殖率甚高,失掉一隻兩隻,也沒有甚麼。
我有一個炒股票的朋友,叫作「Ada」,是圍村人,擁有大量的新界地皮,曾經說過,願意捐出一塊地皮,作為「狗妓院」。據她的說法:「我養了一頭公狗,發情時,常常摟着家中的女性。看牠憋得這麼辛苦,倒不如找個地方,讓牠們有正常的發洩渠道,也算是造福狗群。」
所以,我很喜歡問人一個問題:古時的貓狗有自由、有性生活,但會被吃,究竟是牠們的生活更幸福,還是現代的寵物更幸福?我把這個問題問過不少人,居然大部分人都認為,寧願做古時的貓狗,也不願意沒有自由和性生活。我只能說,古時飼養寵物的方法,是比較符合天道,也比較符合人道的,所以,我們看電視台的動物頻道時,也是以把動物放回野外,讓牠們自生自滅,以被吃掉為結局,更為符合自然生態。
以上的故事,是企圖說明,自由是多麼的重要。很多人寧願死,寧願冒着被吃掉的風險,也要獲得自由。這是一個比喻,比喻「強積金」的強迫投資,是多麼的一件不人道的事。
我相信,很多人寧願輸死,或者寧願老來後餓死,也不願意交由「強積金」去主宰他們的財產。這叫做「財產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貓狗的尊嚴,並不在於死時是不是被吃掉了,而在於生時的自由。人類財產的尊嚴,也並不在於是不是花光了,老年坎坷無着,而是在於我們能不能夠把命運控制在自己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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