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說了電訊商的不良經營手法,其中包括了濫收費用、永遠取消不到戶口,呃客戶的頻譜,諸如此類,數之不盡,我想,香港人十居其九,都領教過其惡行了。
我曾經想過成立一個「反對電訊商不良經營大聯盟」。它的工作,就是專門為受到電訊商的壓迫的人出頭,去寫信、去投訴、去找電訊商麻煩,以監察它們的惡行。但是,這得需要兩種支援,一是大量的義工,另一則是辦公的地方。
朋友之中,有人有很多空置樓宇(如果政府收物業空置稅,他們就大鑊了),可以借出辦公室,其人就是謝偉俊和白韻琹。於是,我也找過他們免費借出辦公室。
「支援這些電訊商的苦主,可以得到市民的支持,在政治上,也大有好處呢!」我遊說。「但我卻沒有受到過電訊商的欺凌。」謝偉俊說。「我也沒有受過。」白韻琹說。
追問之下,原來他們全都是由秘書代辦,咁就梗係啦!吹脹!
上周也說到過,政府要收回電訊商的部分頻譜,這令我想起一些歷史故事。
在上世紀的七十年代,發生了很多的政變,很多還成功地奪取了政府。這些政變是怎樣進行的呢?
通常是由一些中級將領,如上校之類,因為這些才是真正的帶兵之人,將軍只是行政管理者,不帶兵。這些上校之類的,只須攻佔了兩個地方,政變就成功了一半:第一個是政府大樓,第二個呢?就是電視台。
他們在電視台,公開宣布政變成功,如果市民接受,軍隊也接受,不來挑戰他們的政變,就大功告成了,那位上校之類的,可以做總統,又或者是革命委員會的主席,諸如此類了。
換言之,得到傳媒,獲得了話事權,就是政變成功的關鍵。由此可知傳媒的戰略地位。
現在世界進步了,以前是電視台,現在呢?現在當然是電訊商了。如果你要獲得一個政府,除了發訊息給每一個人之外,大家手上的3G手機,將會同時播出新政府的畫面訊息,告訴全港市民:(假設咋)政府已經根據《基本法》十八條,「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
現在大家可知道了電訊商的重要性,那麼,中央政府又怎能讓香港人壟斷了電訊業務,又怎能不設法令到「中國移動」(941)成為全港最大的電訊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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