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多久前,我有一個好朋友想搞借殼上市。當然了,要借殼上市,很多時要找人買股票,人們當然是在高的價位買進這股票,到了後來,虧本是幾乎肯定的事。
「我可不想別人虧本。」朋友躊躇說。
「那你就別要做這樁交易了。」我說:「沒有人虧本,交易的成本誰來付?」
「可不可以有兩全其美的方法?令到我既可以造成交易,買股票者又不致於虧本。」
「你的公司每年的盈利是多少?」我問。
「大約有四千萬元。」他說。
「那你可以這樣做:你的公司每年派息二千萬元,股東收了這筆錢,便算是投資股票的回報了。」我說。
「但是,股價照樣是會大跌呀,他們始終是虧了本。」他說。
「你可以對股東說,公司的股價是高是低,是市場的問題,你也無能為力,因為你是正當商人,不炒股票的。」我說:「總之,你把公司做好,年年賺錢,年年派息,已經是盡了責任,也沒有欺騙他們。」
「但我把現金拿出去派息,豈不是虧了本?」他問。
我說:「你可以把派息,視作為付出的利息。人們用錢買了你的股票,等於是借錢給你,你派息給他們,等於是他們借出這筆錢的利息。」
「如果這樣去計算,」他馬上明白了:「這筆利息的息率,可是遠遠低於銀行的利息呢!」
跟著我又說:「在借殼上市之後,你已經擁有了公司的一半股份,每年派息兩千萬元,你也可以得回一千萬元,計算下來,派息的成本不過是一千萬元而已。而一隻創業板的殼價是一億多元,你已經是大賺特賺了。」
「一億多元的殼價,一年派息一千萬元,長期下來,點豉油都點乾了。」他說。
「但是你利用這隻殼,一年都不止賺一千萬元啦,而且遠遠不止添!」我說:「不過先決條件,當然是你懂得如可去玩,否則就天都幫不到你了。」
他還在想,我補充了一句:「一年派息兩千萬元,唔通叫你派足十幾年咩!十幾年之後,都唔知乜嘢世界,股災都爆發咗幾次,第三次世界大戰又唔定,你的朋友說不定已經死了幾個,更大的可能是早就沽出了股票,還用得著講信用嗎?總之,你求其派上三年五年的股息,已經是盡晒人事,以後的事,誰也怪不得你!」
朋友恍然大悟,拜服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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