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行政長官參選人均不約而同地講到丁屋問題,看來不管由誰來當特首,丁屋問題將會在下屆任期中需要解決了。
簡單的概括丁屋問題:第一是丁屋是特權,大部分沒享用這特權的人都反對。第二是丁屋的低密度、零基建的形式是土地的浪費。
然而,《基本法》第四十條規定了:「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再者,任何損害大量既得利益者的政策,必定難以推行。更重要的是,鄉議局有27張選委票,每逢特首選舉期,他們的意見也格外受到重視。
本來,一方反對,既得利益又難以打破,局勢可勉強維持平衡。但是,新界的原居民也不滿意現狀,一來這幾年來,政府打擊僭建,丁屋是合法權益,總不能說僭建也是合法權益吧?這就打破了一個缺口。
二來,新界的地皮也愈來愈少,有丁無地,有丁屋政策也是枉然。
三來,大家開始關心《基本法》續約問題,究竟在2047年後,新界人還會不會繼續享有特權呢?
如果從政治上來看,在2047年後,新界幾乎不可能繼續享受特權,皆因30年之後,今日的當權者都不知到哪裏去了,今日切割,反對力量是最低的,這好比在三十多年前,北京政府保證香港在1997後五十年不變,已經足夠,因為參與討論的人在2047年差不多全死光了。
然而,要想在2047年後完全停止新界特權,先決條件就是用優厚的條件,買起現時的新界鄉紳,說服他們接受即時利益,以放棄將來的利益。換句話說,沒有交換條件,要想新界人放棄權利,在政治上是不可能的。
但反過來說,相比起20年前,新界的土豪勢力已大幅減弱,城市的反對聲音也愈來愈強,新界要想完全抗拒改變,也是不可能的。
5年前,唐英年提出的9層公屋,當然是治標不治本的餿主意,皆因9層公屋依然是沒基建的矮樓,並沒有解決浪費土地的問題。用土地來興建大廈已是共識,用來合建丁屋和居屋是堵塞反對派之口的政治折衷。
至於胡國興所批評的擁有丁權便可擁有2,100方呎的居屋,則應是不可能發生的,皆因今日的丁屋,有丁權者也要買地和付出建築費,按此原理,他們也要付錢買丁屋大廈,不可能免費贈送。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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